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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院执事培训班开班仪式在我院举行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5日


开班仪式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


传印长老在开班式上作重要开示


开班式现场


开班式由中国佛教协会寺庙工作办公室主任清远法师主持


国家宗教事务局刘金光副司长作讲座


参加培训的寺院执事


参加培训的寺院执事

    2011年7月5日,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院执事培训班开班仪式在中国佛学院举行。出席开班仪式的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有: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裴飚副司长、政法寺刘金光副司长、一司佛教处匡盛处长。出席开班仪式的中国佛教协会领导有: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副会长学诚法师、王健秘书长、张琳副秘书长、卢浔副秘书长、副秘书长演觉法师、副秘书长常藏法师、中国佛学院张厚荣副院长、副院长向学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办公室刘宇主任、寺庙工作办公室主任清远法师,寺庙工作办公室王孺童副主任、《法音》编辑部陈星桥副主任等。共有41位来自中国佛教协会直属的北京广济寺、灵光寺、法源寺、深圳弘法寺和尼泊尔中华寺参与寺院管理工作的执事、居士代表参加此次培训班。

    开班仪式由清远法师主持,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发表讲话。传印长老指出,举办此次培训班是为了加强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院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寺院管理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积极配合国家宗教事务全面开展财务管理和教职人员登记的两个专项工作。传印长老向学员传达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加强全国性宗教团体直属寺观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精神。蒋坚永副局长提出三点意见要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充分认识加强全国性宗教团体直属寺观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在管理措施上,要更加重视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三是在工作实践中,要通过加强对直属寺观的管理推动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蒋副局长强调,制定和出台直属寺观管理办法,是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团体和直属寺观要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好这项工作。针对直属寺观管理问题,徐远杰司长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统一认识,加强管理,发挥作用。二是明确权责,理顺关系,提高水平。三是制定办法,建立制度,务求实效。传印长老强调,中国佛教协会的直属寺庙要在全国佛教界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国家宗教事务局两个专项工作,认真落实有关会议精神。这对直属寺院的自身建设、寺院管理、寺院合法权益的维护、佛教活动正常进行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学员认真领会此次培训班重要意义,把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的两个专项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的寺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   

    开班仪式结束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刘金光副司长就《两个专项工作说明》为学员们做了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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