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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宗赜的《禅苑清规》及其思想特色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行 空 发布时间:2012-03-13 浏览次数:

内容提要:清规制度是延续传统戒律,并在其基础上发展完善的佛教制度体系。我们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清规是《禅苑清规》。本文围绕《禅苑清规》与其他清规的内容作比较,并对编撰者宗赜的思想进行剖析,揭示了《禅苑清规》在中国佛教制度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清规  住持  知事  制度  礼仪

  者:中国佛学院法师 

一、前   

《禅苑清规》是宋代僧人宗赜编集的禅宗丛林清规著作,它上承《百丈清规》(已佚),下启《咸淳清规》、《至大清规》、《敕修百丈清规》、《百丈清规证义记》等,对宋元明清时期中国佛教寺院制度仪轨的发展影响重大。《禅苑清规》是现存最早的中国佛教清规典籍,是研究宋元以来中国佛教制度发展的重要史料。

佛教自从两汉之际传入中国以来,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在原始佛教基础上不断发展变化,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汉传佛教。两千多年间,佛教整体面貌的变化也伴随着佛教制度而变化。最初,由晋道安法师制《僧尼轨范》,可以说是从传统戒律转向中国清规的第一次尝试,是佛教为了适应中土人文环境,为了在中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在坚守戒律本质的原则下进行大胆创新。而后,又有天台宗创始人隋智顗大师制定《国清百录》,立“御众制法”十条;于“六时”礼拜时,制定“敬礼法”,以此来对僧人进行制度约束。

可以说从道信、弘忍的东山法门开始,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禅宗确立,六祖慧能时禅宗开始走向主流社会,成为朝野共论的话题。自此,禅宗日益兴盛,经久不衰直至当代。禅宗的发展与禅宗清规是密切相关的,清规的制定不仅对禅宗延续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也对其它宗派影响深远。至百丈怀海(749814)时期,因为禅宗日益壮大和禅僧数量增多,怀海禅师决定改变寄居律寺的状况,而另立禅寺,并为禅宗寺院制定了一系列日常生活制度和学修制度,史称《百丈清规》。《百丈清规》中首创了许多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制度,例如禅寺中不造佛殿,只建法堂;住持住于方丈室;僧人除修行外,还要进行“普请”(劳动),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生活方式。

怀海禅师《百丈清规》的成功引起其它宗派皆来效仿,因此它不仅是后世各种禅宗清规的蓝本,也是整个中国佛教本土管理制度领域的典范。令人惋惜的是,《百丈清规》原本早已佚失,今人已无法窥其全貌,只能从杨亿的《古(百丈)清规序》略知清规的精神概要。在现存的禅宗清规中,最早也是最完整的当属宋代宗赜的《禅苑清规》。结合杨亿的《古清规序》来看,《禅苑清规》继承了《百丈清规》的精华;后世诸清规的问世,也都与《禅苑清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禅苑清规》在禅宗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中的思想内容值得我们去深入探索与研究。

二、《禅苑清规》的内容概述

   《禅苑清规》是一套完整的禅宗寺院生活规范,目的是在戒律基础上将丛林生活全面纳入到礼仪和制度中来,以利禅僧如法修行。因此《禅苑清规》对于住持和执事制度、法事仪规以及僧众日常生活中行住坐卧、饮食起居皆有细致的规定。

在《禅苑清规》中,住持、尊宿、长老,这几个词均指寺院里的主事人,即现在所称的“住持”,是一寺之首脑。取维摩诘居士居一丈之室的意义,后世亦称为“方丈”。《禅苑清规》中说:

   

代佛扬化,表异知事,故云传法;各处一方,续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转法轮,命为出世。师承有据,乃号传灯。得善现尊者长老之名,居金粟如来方丈之地。[1]

住持肩负着代佛扬化、弘法利生、领众熏修的责任和义务,是知事头首和两序大众的表率。住持的职责是“运大心,演大法,薀大德,与大行,廓大慈悲,作大佛事,成大利益。”[2]《禅苑清规》中有关住持的内容无处不在,如“上堂”,“小参”,“入室”,“巡寮”,“开示因缘”,“迎接”,“请知事”等都涉及到关于住持的轨则。

从杨亿《古清规序》中可以看出,在百丈禅师制清规时,就已经初步建立了僧职制度。百丈“置十务谓之寮舍,,管多人营事,令各司其局也。”[3]但在杨亿的清规序中,没有明确说明“十务”的具体事项。随着禅院规模越来越大,后世很多寺院的僧职都超出了“十务”之数,但在《禅苑清规》中,仍以“十务”为主,首座、书状、藏主、知客、库头、浴主“六头首”,以及监院、 维那、 典座、 直岁“四知事”。这“十务”极有可能是从《百丈清规》里直接承袭下来的。

《禅苑清规》中还涉及许多庶务僧的职务和任免,包括化主、街坊、水头、灯头、炭头、华严头、般若头、经头、弥陀头、磨头、园头、庄主、 廨院主、延寿堂主、净头、殿主、阁主、塔主、罗汉堂主、钟头、圣僧侍者、炉头、直堂等。

《禅苑清规》中涉及的法事仪规有“沙弥受戒仪轨”、“参禅念诵仪轨”、“亡僧迁化、估唱仪轨”等。“参禅念诵仪轨”又包括坐禅仪轨”、 念诵仪轨”、“小参”、“结夏与解夏冬年人事”等。

    《禅苑清规》中涉及的僧众日用轨则包括“旦过”、“挂搭”、赴粥饭”、出入”、警众”、驰书”、发书”、受书”、将息参堂”、大小便利”、龟镜文”、自警文”、“一百二十问”、“茶汤”等。此外,还有劝檀信”、斋僧仪”、中筵斋”、看藏经”等僧人与檀越之间的礼仪

如今见到的《龟镜文》最早见于《禅苑清规》,此或认为是宗赜所撰,笔者以为不然。其一,后世很多清规中都有此文,但名称不一,如元代《禅林备用清规》(成于1311年)中称其为《百丈龟镜文》——若确是由宗赜所撰,为何两百年后却多出“百丈”二字?这或许表明《禅苑清规·龟镜文》与《百丈清规》有着渊源关系。其二,元代重修的《敕修百丈清规》中收录此文时提到“慈觉大师赜公述。”[4]这个“述”字本意为“遵循,依照”,即所谓“述而不作”之意。因此,笔者认为这篇《龟镜文》应该是由更早的清规中传承下来的,很可能原文是百丈怀海禅师所作。虽然唐代至宋元历时数百年,也可能已几经修定,但主体内容不会有太大变化,否则不会仍称做《龟镜文》。

龟镜是有龟纹的镜子。龟可卜吉凶,镜能别美丑,因此古人以龟镜比喻可供人对照学习的榜样或引以为戒的教训。清规中的《龟镜文》行文流畅,寓理深刻,意在教化众僧恪尽职守,和睦共修。

出家人乃方外之人,不得心系外缘或着有为事。不宜过问政事,评论官员,谈论国家吉凶祸福;也不应谈论市井闲事、战事、寇贼、伎艺、财货等与修行无关的事务;不可自以为是,信口开河;须知闲谈妄语有损福德,无益道心。所以,《禅苑清规·自警文》中云:

窃议朝廷政事,私评郡县官寮,讲国土之丰凶,论风俗之美恶,以至工商细务,市井闲谈,边鄙兵戈,中原寇贼,文章伎艺,衣食货财,自恃己长,隐他好事,揄扬显过,指摘微瑕,既乖福业,无益道心。如此游言,并伤实德,坐销信施,仰愧龙天。[5]

《禅苑清规·一百二十问》的内容涵盖了出家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敬佛法僧、发菩提心、身心闲静到普敬如佛,乃至证大涅槃——意在提点僧人时常自省,增益道心,如法修行。

《禅苑清规·茶汤》是寺院中极为常用的礼仪制度,住持与知事之间,住持与清众之间,知事与清众之间,住持与外来尊宿之间……均有涉及“茶汤”的礼仪。

三、《禅苑清规》与其它清规的内容比较

宋代的禅宗清规主要有《禅苑清规》、《入众日用》、《入众须知》和《咸淳清规》四部。这四部清规统摄了两宋时期禅宗丛林的日常规制,对宋代禅林的修行生活影响很大。其中《禅苑清规》问世最早,篇幅最长,内容也最为丰富,是其它三种清规的源头,对两宋时期的禅宗发展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入众日用》与《入众须知》篇幅较短,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对《禅苑清规》的补充。《咸淳清规》内容也比较丰富,但不及《禅苑清规》详细。这里仅就宋代四部清规进行比较,说明《禅苑清规》在佛教制度建设上的成就与意义。

1、《禅苑清规》与《入众日用》

《禅苑清规》的编集者慈觉宗赜(生卒年月不详)大致生活于北宋庆历至崇宁年间。[6]早年经历不详,据《宗赜传》记载,二十九岁时于真州长芦(今江苏仪征等地)法秀禅师座下出家。不久法秀应宋神宗之请,住持汴京(开封)法云寺,宗赜又投师于长芦应夫门下。应夫是云门文偃(?949)下第五世,所以宗赜是云门宗第六世、青原行思下第十二世传人。《禅苑清规》完成于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共十卷,计四万八千余字,内容丰富,基本涵盖了当时禅林生活的各个方面。南宋嘉泰壬戌(公元1202年)时重雕补注的《禅苑清规》序中写道:

昨刊此集,盛行于世。惜其字画磨灭,今再写作大字,刻梓以传。[7]

说明《禅苑清规》问世后对当时社会影响很大,百年之后仍盛行,并不断再版。

《入众日用》又称《无量寿禅师日用小清规》,为千龟峰首座寮比丘宗寿于南宋宁宗嘉定二年(1209)四月八日撰写而成。全文仅一卷,共计三千四百余字。《入众日用》中云:

升堂、入室、小参、讽经、念诵、巡寮、解结、人事、装包、顶笠、送亡、唱衣应系微细轨则。《清规》既已具载,尊宿各有明文,不再备陈徒为赘语。[8]

由此可见当时已有为世所奉行的清规(根据上文重雕补注《禅苑清规》序的记载,此时通行的《清规》应该就是宗赜所集《禅苑清规》),宗寿撰《入众日用》只是为了补充其不足。

《入众日用》的主要内容由“入众之法”、“展钵之法”、“吃食之法” 三部分组成,另外还有少许关于坐禅、洗浴等的微细轨则。文中所述仪轨大体与《禅苑清规》中的内容相符,只是细节处更具体。许多文字直接摘自《禅苑清规》,比如“入众之法”的“睡不在人前,起不落人后,须是五更钟未鸣,轻松抬身先起”,“轻手揭帘出后架,不得拖鞋,不得咳嗽作声”[9]等。还有许多内容来源于戒律,如“睡须右胁,不得仰卧,仰为尸睡,覆为淫睡,多恶梦。以被巾裹袈裟安枕前,今人多安脚下,于理不便”和“不得弄香匙火筯,不得拨火,不得聚头说话,不得煨点心等物,不得炙鞋臭,焙脚絣衣裳等皆不许,不得揽起直裰露袴口,不得吐唾并弹垢腻于火炉中。”可以说,《入众日用》秉承了戒律的精神,延续了《禅苑清规》的思想。

2、《禅苑清规》与《入众须知》

《入众须知》的作者不详,全文仅一卷,无序无跋。根据“念诵”一节中“如来大师入般涅槃,至今1263),已得二千二百一十三载。[10]推测其成文于1263年。据此推测,《入众须知》问世晚于《入众日用》五十多年,晚于《禅苑清规》一百六七十年。

与《禅苑清规》相比,《入众须知》增加了许多新内容。例如“秉拂”的规制:“结解冬年、四小参,住持请秉拂。”[11]“秉拂”指执拂子为大众说法,通常只有住持、首座等上首知事才有资格为大众秉拂。后世元代德辉在《敕修百丈清规》中也收录了“四节秉拂”一节,云:“来晨斋退,烦都寺维那侍者,赍牌拂诣首座,各处拜请,来晚为众秉拂。” “方丈和尚慈旨,令某等谨赍牌拂,专此拜请,今晚为众秉佛。”[12]这些内容与《入众须知》有相类之处。

《入众须知》中“新住持入院”条规定:“住持入院,看何处安泊,前通书了,耆旧两班大众合往问讯。”“知事当取问何日入院,库司报堂司挂牌,至期动法器,大众出三门排班,迎接新人,指三门佛殿佛事,方归堂。”[13]这些住持入院的仪轨也是《禅苑清规》里没有涉及到的。

此外,还有“朔望巡堂”、“圣节”、“除夜”、启建、满散、浴佛、成道、涅槃”等许多的章节,都是《禅苑清规》中没有的。这些新内容的增加,反映出在《禅苑清规》问世百余年后渐渐的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了。

3、《禅苑清规》与《咸淳清规》

《咸淳清规》原称《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分为上、下两卷,南宋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由后湖金华惟勉编撰。从《咸淳清规》序言可知,当时的丛林清规经过长期手抄流传,出现了很多亏缺和错误,因此惟勉综合参阅了各种版本,校订出这部比较完善、准确的清规。

余处众时,往往见朋辈抄录《丛林日用清规》,互有亏阙。后因暇日,悉假诸本,参其异,存其同,而会焉,亲手缮写,颇为详备,目曰《丛林校定清规总要》。[14]

值得一提的是,《咸淳清规》序中有言:“吾氏之有清规,犹儒家之有《礼经》,礼者从宜,因时损益。”[15]惟勉开明的提出清规内容应“礼者从宜,因时损益”,可见七百多年前我国佛教界已经认识到“与时俱进”的重要性。这一思想对当代佛教制度改革和建设有指导意义。

《咸淳清规》的开篇即是十一种位序图,如“告香普说立班之图”、“特为新旧两班茶汤管待之图”等,接下来是十三种榜状式,如“知事请新住持斋状式”、“四节住持免人事榜式”、“四节茶汤榜状式”等,直观而具体的阐明了相关仪轨。这种用图表阐述清规的方式,是以往不曾有过的,可以说本身就是一种制度的创新。

与《禅苑清规》相比,《咸淳清规》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如“排钵位”、“月份须知”、“祖师忌辰”、“新住持入院”等。但是,《咸淳清规》忽略了“龟镜文”和知事任免等很多重要章节,这是它的不足之处。

另外,《咸淳清规》中的小字夹注部分引用了大量的《禅苑清规》原文,说明《禅苑清规》是惟勉编集《咸淳清规》的主要参考底本之一。

四、从《禅苑清规》看宗赜的思想特色

1、参禅念佛,禅净一如

   

,也可仅在理论方面这样说明,而且也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上看,此期宗赜在佛教史上的最大贡献当属《禅苑清规》无疑。此外,宗赜还有许多净土方面的著作,如《莲华胜会录文》、《观无量寿经序》、《念佛回向发愿文》、《念佛防退方便文》等。禅宗与净土宗本是两个宗派,二者既有差异,又有共通。宗赜受“禅净合一”思想的影响很大,既是禅僧,也提倡净土信仰。因此,《禅苑清规》中很多法事仪轨里都参杂了净土思想。

据宗晓《乐邦文类》收录的宗赜《观无量寿经序》云:

,从心想生。诸佛世界,随心净土。然则弥陀至圣,不隔下凡。极乐虽遥,岂离方寸?所以念佛而即得见佛,求生而遂能往生。[16]

宗赜认为:一切正知正见,都是来自于心识观想,一切诸佛世界,都是由心念产生,心净国土净,世间的一切五欲六尘也就不存在了。因此西方极乐世界与此土娑婆世界也只是在一念之间,只要用心念佛,极乐就在眼前。可见宗赜对净土宗信仰之深。

普度在《庐山莲宗宝鉴》的“念佛参禅求宗旨说”中云:

慈觉赜禅师云:念佛不碍参禅,参禅不碍念佛。法虽二门,理同一致。上智之人,凡所运为不着二谛。下智之人,各立一边。故不和合多起纷争,故参禅人破念佛,念佛人破参禅。皆因执实谤权,执权谤实。二皆道果未成,地狱先办。须知根器深浅,各得所宜。譬如营田人岂能开库,开库人安可营田。若教营田人开库,如跛足者登山,若教开库人营田,似压良人为贱,终无所合也。不若营田者且自营田,开库者且自开库,各随所好皆得如心。是故念佛参禅,各求宗旨。溪山虽异,云月是同。可谓处处绿杨堪系马,家家门首透长安。[17]

宗赜认为念佛与参禅只是法门不同,义理却是一样的,二者殊途同归,皆可成就道果。

宗赜按照庐山结白莲社的方式,在长芦也组织了莲华净土念佛社,并撰有《莲华胜会录文》,从文中可见其已达“禅净如一,圆融无碍”的境界。

夫以念为念,以生为生者,常见之所失也。以无念为无念,以无生为无生者,邪见之所惑也。念而无念,生而无生者,第一义谛也。是以实际理地,不受一尘。则上无诸佛之可念,下无净土之可生。佛事门中不舍一法,则总摄诸根。盖有念佛三昧,还原要术,示开往生一门。所以终日念佛,而不乖于无念,炽然往生,而不乖于无生。故能凡圣各住自位,而感应道交,东西不相往来,而神迁净剎,此不可得而致诘也。[18]

《六祖大师法宝坛经》云:

善知识:我此法门,从上以来。先立,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相者,于相而离相。无念者,于念而无念。无住者,人之本性。[19]

这两段文字中都提到了“无念”,说明宗赜的净土思想与禅宗的传统精神是一致的。受般若思想影响,禅宗自慧能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无念”。宗赜正是从“无念”入手,统一了禅净。

2、传统美德,以孝为先

《禅苑清规》中录有大量礼敬、奉侍尊长的仪轨,皆是宗赜孝道思想的体现。宗赜本人十分重视孝道。《净土圣贤录》中有载:

陈媪,长芦赜禅师之母也。赜尝作《莲华胜会录》。普劝缁白求生西方,其住广平普会寺,,朝夕持佛名,已而有疾,集众唱佛。尽二日,忽合掌瞻像,泊然而化。[20]

宗赜孝道思想不论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为众人所称道的。他曾作《劝孝文》,《乐邦遗稿》卷下云:

父母信知念佛,莲华种植时也。一心念佛,莲华出水时也。念佛功成,华开见佛时也。孝子察其往生时至,预以父母平生众善聚为一疏,时时读之,令生欢喜。又请父母坐卧向西,不忘净土,设弥陀像。然香鸣磬,念佛不绝。舍报之时,更须用意,无以哀哭失其正念。父母得生净土,受诸快乐,岂不嘉哉?平生孝养,正在此时,寄语孝子顺孙,无忘此事。[21]

宗赜认为能让父母一心念佛,才是真正的尽孝道。平时父母坐、卧时皆使其面向西方,时时不忘求生西方极乐净土。父母临终时,不应哀哭扰乱其念佛的正念,而应该念佛不绝,用念佛功德回向,助其往生净域。世间孝只是暂时一世的,出世间孝才是真正的大孝,能使父母永离六道轮回,解脱生死。

南宋僧人思觉集《报恩道场仪》云:

本朝慈觉禅师,单传心印,大唱禅宗。亦为双亲劝受大戒,修净土行。至于母氏临终之日,灵验昭然。禅师喜不自胜,遂秉笔书《孝行录》一百二十篇。书成,大地为之震动。[22]

这段文中的《孝行录》即指《劝孝文》,也称《孝友文》。思觉在这段文字中把宗赜的参禅、念佛、孝行都综合在内了。宗赜因为母亲往生净土而喜不自胜、奋笔疾书,遂著成《劝孝文》一百二十篇。书成之日,大地为之震动。宗赜把参禅、念佛、孝道结合起来,告诫人们修行时不忘行孝,行孝时不忘念佛。因此,宗赜的孝道思想是和修行密不可分的,体现了出世间法和世间法的完美结合。

3、修习佛法,戒为先导

曹魏嘉平二年(公元250年)由印度僧人昙摩迦罗,在洛阳白马寺译出《僧祇戒心》、《四分羯磨》戒本,是为戒律传入中国之始。后来又有《摩诃僧祇律》、《十诵律》、《五分律》等律典译出并相继传播开来。到了唐代,道宣专弘《四分律》,其影响波及全国各地。但原始佛教的戒律是针对古印度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而设的,并不完全适合中国汉地僧侣的修行生活。在原始的佛教戒律与中国古代社会的风俗文化不断碰撞的过程中,清规诞生了。自从百丈怀海创制《百丈清规》以来,戒律逐渐以清规的形式立足于汉地丛林之中,这不是对戒律的抛弃,而是对戒律的发展和延续。后世的清规无论如何变革,始终是以戒律为蓝本,仪轨几度变迁,戒律的核心精神从未改变。

宗赜本身非常重视戒律,在《禅苑清规》卷一“受戒”文中提到“参禅问道,戒律为先,”[23]强调了修行要以持守戒律为前提。

宗赜认为受持五戒、比丘戒、菩萨戒是入佛法的第一步,严持戒律才能“尸罗清净,佛法现前”。《禅苑清规》“护戒”条中引用《四分律》内容说:必须通晓《四分律》所规定的四波罗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三十尼萨耆、九十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一百众学、七灭诤,以及大乘《梵网经》所说的十重四十八轻,并且要深入了解开遮持犯才能持戒清净。

在“护戒”的立场上,他强调饮食生活要如法,特别提到“不应食”、“非时食”。“不应食”是指不食用葱韭、薤蒜、园荽、酒肉等,“如遇病缘,宁舍身命,终不以酒肉俗味毁禁戒”。“非时食”是指过了中午以后再行进食,除了早粥午饭二时食以外,都是属于非时食。

除了编集《禅苑清规》十卷之外,宗赜又加“新添滤水法”。宗赜在这一章节中以偈颂的形式引用了很多经论,如引用《菩萨戒经》“滤水囊”第九而说偈云:“头陀结夏游方日,滤水囊皆不可离,恰似飞禽生两翼,东西南北自相随。”引用《大集经》中“畜生身细,犹如微尘十分之一大者,百万由延。”故知滤水是大慈悲,是成佛之因。颂曰:“十分去微虫取一,教中将喻水虫身,殷懃滤水存悲济,便是将来成佛因。”《鼻柰耶律》说:二比丘欲向佛所,一人不饮虫水,渴死生天,见佛得道。颂曰:“比丘来见法中王,忘却将行滤水囊,宁死不亏虫水戒,剎那成道证真常。”一比丘饮水后至佛所,佛问其故已,脱忧多罗僧,示黄金身云:“汝痴人,用观是四大身为幻成臭处。其见法者,即见我身。”颂曰:“饮水伤虫行业疏,可怜同伴不同涂,虽然得到祇园会,只见黄金丈六躯。”[24]宗赜引经据典,用如此长的篇幅作滤水法,并且身体力行的实践滤水法,从不饮用没有用滤水囊过滤的水。由此可以看出他在日常生活中对持戒的严谨态度。

宗赜对待在家居士也很严格,认为不管在家出家,修习大乘佛法,皆应坚守菩萨戒。七众弟子皆可随其因缘受持菩萨戒,从而进得菩萨位,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菩萨”。《禅苑清规·劝檀信》中说:“在家菩萨先当事佛,务极严谨,永断荤酒,坚守斋法。”[25]要求在家居士永远断除酒肉、荤菜等,属于十重四十八轻戒的范畴,是菩萨所应行。

总之,《禅苑清规》的主要思想来自于传统戒律,是古戒律精神在中国禅林的实践。正如黄奎在《中国禅宗清规》中说:“禅宗清规在总体上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符合戒律精神,是旨在满足禅宗僧团集体生活和对外交往需要的有关僧职设置、法事仪轨、行为规范和惩戒措施等的制度汇编”。[26]

 

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以来,由王宫逐渐走向民间。在那些特别奉佛崇法的朝代,上至王候将相,下及贩夫走卒,皆以信仰佛法为荣。两千多年来,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不断碰撞融合,逐渐形成了中国汉地独特的佛教文化。历史上佛教广泛的影响着中国社会的文化、艺术、政治、经济、历史、管理等各个层面。时至今日,佛教思想仍然继续对现代社会产生积极有益的影响。

禅宗清规是汲取传统戒律思想,结合禅宗实际生活环境创新而成的特有制度,是古戒律精神在中国禅林的实践。清规的产生保证了寺院大众的清净,有利于禅宗的生存与发展。

禅宗丛林规范的正式确立,应以百丈怀海制《百丈清规》为标志。百丈生活的时代,上距禅宗正式确立已过百余年。在这一百多年时间里,禅宗一直依附于其它律宗寺院。杨亿《百丈清规序》中说:“百丈大智禅师,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来,多居律寺。虽列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师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当博约折中,设于制范,务其宜也。’于是创意,别立禅居。”[27]百丈不仅“别立禅居”进行寺院改革,使禅宗从律宗寺院中独立出来,更重要的是“非局大小乘,非异大小乘,当博约折中,设于制范”,而致力于建立禅宗寺院规约,让禅僧有自己适用的行为规范。《百丈清规》即是产生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可惜的是此清规原本早已佚失,现在我们只能从后世保留下来的各种禅宗清规中,推测它的精神样貌。现存各种清规中,距离《百丈清规》年代最近的当属宗赜编集的《禅苑清规》。

《禅苑清规》是一部宋代寺院内部的管理规制,主要阐述了教团僧职制度确立、法事仪轨、日常生活、礼仪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在现存的宋代各种清规中,《禅苑清规》内容最为丰富齐全,基本上涵盖了僧人的一切日常行为。

寺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特殊团体,有着独特的管理方式和领导集团。《禅苑清规》中的“领导集团”就是以住持为首的“十务”及庶职。住持及各种知事均由大众合议推举产生。在上任时,要举行隆重的仪式,叫做“请尊宿”或“请职”。知事有任期限制,在任期内应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任职期满时,要至住持和尚处退职。住持无任期限制,也不能随意退职,除非健康状况或者事缘不允许继续任职。这样的民主管理制度,配合细致入微的清规戒律,充分保证了寺院生活的公平与秩序,为大众修行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关于僧人日常生活,《禅苑清规》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除了个别章节集中阐述以外,大多都掺合在各章之中。本文从各节中进行归纳总结,专门分析讨论了“日常生活中的规制与礼仪”。像日常的“赴粥饭”、“赴茶汤”、“出入”、“警众”、“普请”、“迎接”、“送亡”、“龟镜文”等,都是僧人的日常行为规范。从这些规制中可以看出,《禅苑清规》是一套适合于禅宗寺院的丛林规范,目的是将“禅宗寺院全面纳入到有礼仪可循、有制度可依的生活中来。”[28]

《禅苑清规》问世近两百年后,才又有其它较大规模的清规出现,足见有宋一代,《禅苑清规》对禅林生活的统摄地位。现存与《禅苑清规》年代最相近的是《入众日用》。《入众日用》篇幅短小,主要涉及僧人的一日所行,主要由“入众之法”、“展钵之法”、“吃食之法”三部分组成,在内容上主要是《禅苑清规》的概要。随后又有《入众须知》出现,在承袭《禅苑清规》的基础上有了少许补充。不久又有《咸淳清规》编定,篇幅较长,比之《禅苑清规》有了较多的变化,但仍是以其为蓝本之一。

宗赜是位重视孝道、重视戒律、主张禅净一如的高僧。所以,在《禅苑清规》中融合了他的这些思想。宗赜认为劝父母念佛,令其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才算是最上等的孝道。他把孝顺父母与参禅念佛联系在一起,认为“修行念佛就必须孝养父母,孝养父母的最好办法就是劝父母念佛”。[29]宗赜在十卷《禅苑清规》之外,又增加“新添滤水法”。从中可知,他在编订适用于中国社会的禅宗清规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原始戒律。《禅苑清规》中“受戒”、“护戒”等章节体现了他对戒律的重视。

综上所述:《禅苑清规》对中国佛教制度的发展意义重大,其中很多内容在现代社会的寺院依然适用。正如黄奎在《中国禅宗清规》中说:“禅宗清规是以佛教戒律为思想渊源并对佛教戒律起重要补充作用的禅宗僧团制度,对于禅宗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30]《禅苑清规》是在继承、延续传统戒律的基础上,制定出的一套适合于中国宋代禅宗寺院的佛教制度。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清规源于戒律,但清规不能代替戒律,因此在禅寺中必须清规与戒律并行。《禅苑清规》作为现存最早、最完整的禅宗清规,不仅对古代佛教制度的研究意义重大,而且对研究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俗等方面都有参考价值。

(责任校对:杨国栋)



[1]《禅苑清规》卷7.《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42页下。

[2]《禅苑清规》卷7.《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42页下。

[3]《景德传灯录》卷6.《大正藏》第51册,第250页下。

[4]《敕修百丈清规》卷6.《大正藏》第48册,第1146页中。

[5]《禅苑清规》卷8.《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45页中。

[6] 参考侯冲著《云南与巴蜀佛教研究论稿》第382页,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7月第1版。

[7] 苏军点校《禅苑清规》第1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10月第1版。

[8]《入众日用》,《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58页下,河北省佛教协会印。

[9]《入众日用》,《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56页中,河北省佛教协会印。

[10]《入众须知》,《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63页下,河北省佛教协会印。

[11]《入众须知》,《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62页上,河北省佛教协会印。

[12]《大正藏》第48册,第1153页下。

[13]《入众日用》,《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66页上,河北省佛教协会印。

[14]《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92页上。

[15]《丛林校定清规总要》,《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92页上。

[16]《乐邦文类》卷二,《大正藏》第47册,第167页上。

[17]《庐山莲宗宝鉴》卷三,《大正藏》第47册,第318页中。

[18]《乐邦文类》卷二,《大正藏》第47册,第177页中。

[19]《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大正藏》第48册,第352页下。

[20]《净土圣贤录》卷9.《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78册,第307页下。

[21]《乐邦遗稿》卷下,《大正藏》第47册,第249页上。

[22] 方广锠主编《藏外佛教文献》第8辑,第58页。

[23]《禅苑清规》卷1.《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23页上。

[24]《禅苑清规》卷10.《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53页下。

[25]《禅苑清规》卷10.《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49页下。

[26] 黄奎著《中国禅宗清规》导论第7页,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8月第1版。

[27]《禅苑清规》卷10.《大藏新纂卍续藏经》第63册,第550页上。

[28] 苏军点校《禅苑清规》第197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10月第1版。

[29] 苏军点校《禅苑清规》第194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10月第1版。

[30] 黄奎著《中国禅宗清规》导论第8页,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8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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