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昙学的修道次第——以说一切有部的论书为中心
【内容提要】戒定慧三学是佛教教义的核心内容,其中,对禅定之次第论述的最详细的,当是部派佛教的相关论书。本文即以说一切有部为考察之中心,分析了其修道的次第,修证的方法,以及所证的果位,并与大乘中观学派之修道次第作了对比,指出二者对修证的最高果位观点不同,后者是对有部修证次第的进一步延伸。
【关键词】有部 解脱 烦恼
【作 者】南京大学讲师。
毗昙,梵文为Abhidharma,又译为阿毗昙、阿毗达磨,“阿毗”既有朝向、面对的意思,又有称赞的意思,“达磨”是“法”的意思。其意义为大法、无比法、对法等。[1]是佛教三藏系统中论藏的总称。论藏的编辑要晚于经藏与律藏,[2]其影响力在部派佛教时期达到了高峰,其内容随着部派间之争论分合而逐渐扩充,每个部派均建立了反应自己学说观点的论藏系统。现在保存最完整的是南传上座部的“七论”[3],及北传说一切有部的“一身六足”论[4]。其它部派的论书也有部分被保留下来。如属于犊子部的《三法度论》、经量部的《成实论》等。除了这些根本的论书外,部派中还有相应的注释性论典,如一切有部论师们的集大成之作《大毗婆沙论》,纲要性的著作如法胜《阿毗昙心论》四卷、法救《杂阿毗昙心论》十一卷、尸陀槃尼《鞞婆沙论》十四卷、优婆扇多《阿毗昙心论经》六卷等。汉译的部派论书以说一切有部为主,初期译为“阿毗昙”,后玄奘译为“阿毗达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毗昙学主要即指的说一切有部论书的研究。
一、修行之次第
毗昙学所弘扬者,为声闻乘之教法,故其解脱论亦以声闻根性者之修行为中心。《大智度论》云:“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生诸烦恼,离诸法爱,畏怖老、病、死、恶道之苦;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坏破诸法,但以得脱为事。”[5]故声闻乘之教法重在以出离心而得解脱,具体到修行之次第上,便是以四念处观身心之不净相、无常相,由此可生厌离心。四念处即依次观察身、受、心、法。其中,身相最粗,易了亦知,故先观之。观身之法,可有三途,即不净观,安般念及界分别观。前二者为入佛法之甘露门。《杂阿毘昙心论》卷一云:“复次,二种色观故,入佛法中为甘露门。谓不净观及安般念。彼不净观者观造色,安般念者观四大。”[6]不净观主要对治的是贪爱,依贪爱之种类不同,又可细分为四种观法,即“断威仪贪故修死尸观,断色贪故修青瘀等观,断触贪故去皮肉修骨琐观,断处所贪故修骨节分离观。”[7]修道者数数修习,最后略至眉间一点,广至村邑、国土,均可以白骨之相观之,如此,则不净观可谓修行圆满。安般,即数息观,谓观察自身之呼吸粗细、长短、冷暖等,此为对治心乱不定之观法,修行者以法观察,最后可“观身如竹筒,观息如穿珠,出入息不动,于身不发身识。”[8]如此,则心识可不因身触而起,可达一心不乱之境界。界分别观主要是对治众生不明缘起法,妄执我为实有。故令其观己身为地、水、火、风、空、识六界所成,无我无我所,因识与前五界和合,故有人我之假像,而生种种造作。《杂阿毘昙心论》云:“地界为水界润故不相离,水界为地界持故不流散,火界成熟故不淤坏,风界动摇故得增长,空界空故食等入出,识界合故有所造作。”[9]六界虽暂时和合在一起,但并非不灭法,故所谓“我”者,无非是刹那生灭之诸法的假名,若能进而观一切有为法均不可久住,界分别观则可圆满。此为身念处之内容,因其以不净观为主,故可概括为观身不净。身为色法,非色法中受最为粗浅,易觉易知,故观身毕次第观受。受依于心,故观受后次第观心,最后观法。此即四念处之次第: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以上之四念处为自相观,若入法念处后,数数修行,则可以共相观一切身、受、心、法。此诸法“念念展转坏灭故是无常,虚无故空,不自在故无我,三苦常随逐故非乐。”[10]
四念处之总观修行圆满时,次第而生暖、顶、忍、世第一法四善根。暖者,意谓此位可“生无漏智火,能烧一切行薪。[11]高于暖位故称为顶,与四谛法堪忍不退故谓之忍,又可称为谛顺忍。世俗法中最为殊胜,故称世第一法。修行者于此四善根位,所修为四谛十六行相,即:苦谛之无常、苦、空、无我相,集谛之因、习、有、缘相,灭谛之灭、止、妙、离相和道谛之道、如、迹、乘相。其中,前三善根均修四谛十六行相,而世第一法唯修苦谛之四行相,因其次第缘见道位之苦法忍,而二者之所缘必同。毗昙学将世第一法与苦法忍之关系概况为五种定,即地定、行定、缘定、剎那定、次第缘定。《杂阿毗昙心论》卷五云:
世间第一法分苦法忍作五种定,谓地定、行定、缘定、刹那定、次第缘定。地定者,若此地世间第一法,即此地苦法忍。行定者,若此行世间第一法,即此行苦法忍。缘定者,必同缘故。刹那定者,若此刹那背,即此刹那生。次第缘定者,世间第一法次第必生苦法忍。[12]
这里的“所缘定”即决定了世第一法唯缘苦谛之四行相。若细分开来,此四行相亦有对治之不同,即我慢者修无常行,懈怠者修苦行,执我者修无我行,执我所者修空行。
世第一法为一刹那心,第二刹即生初无漏法忍——苦法忍。从此开始,即进入见道位之修行。说一切有部是主张十五心见道的,即苦法忍、苦法智、苦未知忍、苦未知智,直至道法忍、道法智、道未知忍,第十六心道未知智则归属于修道位。《杂阿毘昙心论》卷五云:“十五心顷是见道,最后一心是修道。”[13]之所以将第十六心判为修道位,是因为在道未知智时,无有一法不曾习见。《阿毘达磨俱舍论》卷二十三云:
其中总有十五剎那,皆见道所摄,见未见谛故。至第十六道类智时,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习曾见,故修道摄。[14]
也就是说,道类智(即道未知智)是对曾所见之谛理的数数修习,故称之为修道位。此十六心中,法忍是缘欲界四谛所得,而未知忍是缘色、无色界所得,此八忍称为无碍道,或无间道,因其无间而入解脱道,八智则称为解脱道。修行者于无碍道断尽相应烦恼,第二刹那心即入相应之解脱道。
前十五心因属见道位,唯可断见所断烦恼(见惑),而未能断修所断烦恼(修惑),故未能正果,若未离欲界欲,则成为趣须陀洹向,若离欲界九品烦恼之上六品烦恼,则为趣斯陀含向,若离九品烦恼,则趣阿那含向,与之相应的第十六心即可断修惑,而证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及阿那含果。其中,须陀洹和斯陀含果又可再细分为两类,若未断九品修惑,则可于人天中往来七生,若断九品修惑之上三品,则称为“家家“,《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五十三云:
家家有二,谓天家家及人家家。天家家者,谓于天上或受二生,或受三生。或一天处或二天处或三天处受二三生,或一天家或二天家或三天家受二三生。人家家者,谓于人中或受二生或受三生。或一洲处或二洲处或三洲处受二三生,或一人家或二人家或三人家受二三生。[15]
因此,为离欲界欲之须陀洹需于人天中往来其次,而断欲界上三品烦恼之家家,则只于人、天中往来二或三生。斯陀含果断欲界上六品修惑,可于人、天中一往来,若是断欲界修惑上八品,则称之为“一间”,即于天中或人中一生后即般涅槃。《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五十三云:“一间有二,谓天一间及人一间。天一间者,谓于天上唯受一生。……人一间者,谓于人中唯受一生。”[16]若修行者断尽欲界九品修惑,则可得阿那含果。因断尽欲界烦恼,故不再受生欲界,因此,又称之为不还果。色界、无色界的断惑次第与欲界相似,均为见道与修道双道断惑。
但上述烦恼均为染污性质,若要证入涅槃之境界,尚需断不染污之烦恼——有漏善法与不染污无记法,这类法唯在金刚喻定断,此刹那为最后学心,次入无学位,有尽智生起,证声闻最高之果位——阿罗汉果。阿罗汉果可分为六种:退法、念法、护法、等住、必升进及不动法阿罗汉。前五顿根,为随信行,需衣食住处等顺缘方可解脱,故称为时解脱,得尽智及无学等见。不动法阿罗汉属利根,为随法行,得非时解脱。除上二智外,还得无生智。声闻修道之次第可列表如下:
四念处 |
观身不净 |
观受是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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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心无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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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法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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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善根 |
暖 |
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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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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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第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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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道 |
苦法忍、苦法智、苦未知忍、苦未知智 集法忍、集法智、集未知忍、集未知智 灭法忍、灭法智、灭未知忍、灭未知智 道法忍、道法智、道未知忍 |
修道 |
道未知智、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 |
无学道 |
阿罗汉果 |
众生因有烦恼之系缚,故于三界轮回生死而不得解脱。若能断尽诸烦恼,便可离苦得乐,趣入涅槃。在阿含经的系统中,烦恼又被称之为“使”。《大乘义章》云:“所言使者,如《地论》说,随逐缚义,名之为使。盖乃就喻以名烦恼。如世公使,随逐罪人,得便系缚。烦恼亦尔,久随行人,系缚三有,不令出离,故名为使。《毘昙》、《成实》亦同此说。”[17]阿含经中共列有七使,如《长阿含经》云:“云何七灭法?谓七使法:欲爱使、有爱使、见使、慢使、瞋恚使、无明使、疑使。”[18]有时亦将欲爱使与有爱使和合而称“贪爱使”,如此便成六使。若将见使展开,则成十使,即:受边见(边见)、身见、邪见、戒盗(戒取见)、见盗(见取)、欲(贪)、瞋恚、痴、慢、犹豫(疑)。其中,五见及犹豫唯见道所断,而欲、痴、瞋恚、慢四种烦恼需修道位方可断尽。十使是就烦恼之自性而分别的,若将之与三界相对应,则可细化为九十八使。[19]之所以要作这样的划分,因为依据毗昙学之修道理论,必须断尽三界诸使,方可成道解脱。而三界见所断烦恼为一时顿断,断后即灭,不需再断。故必须将十使作更为细微的分类,若只立十使,那么就无法区别欲界见苦谛时所断指贪爱与见集谛时所断之贪爱,而这二者的内容是不同的。譬如,见苦谛时之愚痴是指 “于苦阴不如实知,闻说阴苦不喜不乐,此不观察。”[20]而见集谛时之愚痴则指“于苦因不知”[21]因此,虽欲界见苦谛时已断贪爱,欲界见集谛时又断贪爱,乃至修道位时亦断贪爱,但这并非是重复断惑,因为九十八使虽可摄为十类,但就其具体的内涵而言,则个个不同。《阿毗昙心论》云:“此烦恼无碍道一时断,非已断复断。”[22]因此,所有烦恼均在无碍道一时断尽无余。
需要注意的是,三界九地中每一地的烦恼均有九品,即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见道位得法忍之刹那,即可顿断九品烦恼,从第十六心刹那开始,直至无学道之前均属修道,则需次第断尽九品烦恼。初入修道位时,断的是上上烦恼,也即最粗浅之烦恼,直至第九无碍道时方断下下烦恼,即最深细之烦恼。《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对此的解释为:“见道是猛利道,暂现在前一时能断九品烦恼。修道是不猛利道,数数修习,久时方断九品烦恼。如利、钝二刀同截一物,利者顿断,钝者渐断暂见,断者名见所断。数修断者,名修所断。”[23]虽然修道位为次第断烦恼,但亦可称其为顿断,因为依次第而断之烦恼此后即不会再起,故每一品烦恼均在一刹那顷断尽无余。《杂阿毘昙心论》云:
修道断者,以九种道断九种结。云何一时断?答:“修道断者,若此种对治起,即此种顿断,不渐渐。[24]
九十八使为与心相应的微细烦恼,与心相应之烦恼还有较之更为粗重的“缠”。《阿毗昙心论》列有八缠,即无惭、无愧、睡、悔、悭、嫉、掉、眠。无惭指对自身之恶行无羞耻心,无愧指不顾及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悔指对已做之事退变其心,悭指吝惜财法、对人吝啬,嫉指对别人之成就产生妒忌之心,掉,又名掉举,指心动不安,睡指心识昏沉,而眠是就五识而言,指使五识暗昧,不发生作用。《杂阿毗昙心论》有增加了二缠:覆和忿,覆即掩己之过,忿指因瞋恨而发怒。其中,睡、眠、无愧所依为痴,掉、悭、无惭所依为贪,悔所依为疑,嫉、忿所依为瞋,覆之所依有说为贪爱,亦有说为痴。缠依使起,因此,使断尽时,缠亦随之都亡。但十缠中之悭与嫉不与其余烦恼相应,别有自体。《阿毘昙心论经》云:“悭、嫉彼自力转,不与余烦恼相应。”[25]与是缠相比,九十八使是更为根本之烦恼,缠其实是使的外化,故在毗昙学的修道体系中,是以九十八使为中心,分别见道所断烦恼与修道所断之烦恼。具体之断惑次第如下图。
修道之次第 |
三界 |
烦恼之性质 |
烦恼之名称 |
苦法忍 |
欲界(共32) |
见苦所断 |
受边见(边见)、身见、邪见、戒盗(戒取见)、见盗(见取)、欲(贪)、瞋恚、痴、慢、犹豫(疑)(10) |
集法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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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集所断 |
邪见、见盗(见取)、欲(贪)、瞋恚、痴、慢、犹豫(疑)(7) |
灭法忍 |
|
见灭所断 |
邪见、见盗(见取)、欲(贪)、瞋恚、痴、慢、犹豫(疑)(7) |
道法忍 |
|
见道所断 |
邪见、戒盗(戒取见)、见盗(见取)、欲(贪)、瞋恚、痴、慢、犹豫(疑)(8) |
苦、集、灭、道类忍 |
色界(共28) 无色界(共28) |
见道断 |
除瞋,余同欲界 |
第十六心及以上 |
欲界 |
修道断 |
欲(贪)、瞋恚、痴、慢 |
|
色界、无色界 |
修道断 |
欲、痴、慢 |
金刚喻定 |
断三界一切结使 |
三 所得之智慧
毗昙学之理论重心在于由禅修而得解脱,故智慧只是禅修相应阶段自然所得之果,故毗昙学依修道之次第,列出了十种智慧。即法智、未知智、世俗等智、苦智、集智、灭智、道智、他心智、尽智、无生智。其中,法智是观欲界苦、集、灭。道四圣谛法的智慧,而未知智则是观色界、无色界苦、集、灭、道四圣谛之智慧,世俗等智属于有漏慧,如是观察世俗诸法。苦智是见苦谛所得之智慧,集、灭、道智以是观三界之集、灭、道而得之智慧。他心智即观他心念之智慧。尽智与无生智为无学圣者之境界。前者观所作已竞,后者明不受后有。但毗昙学最终是以解脱而非智慧为趣向的,故十智与大乘之三智: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不同,此十智均以诸法之总相为所缘,故只相当于大乘三智中的一切智。而大乘菩萨需广度众生,故需知以何道法度何种有,此即道种智。而诸佛深入法性,只一切法之体性差别,此即诸佛之一切种智。故《大智度论》云:“一切智是声闻、辟支佛事;道智是诸菩萨事;一切种智是佛事。”[26]
声闻所证之果可分为四类,即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和阿罗汉果。以毗昙学的理论,若要证得果位,必须断修所断之烦恼。故在见道未时只可称须陀洹向、斯陀含向、阿那含向。意谓将来在修道位时可证相应的果位。毗昙学将修所断烦恼列为八十一个层次,即三界中共有九地:欲界、色界四根本禅,及四无色定。而每一地之烦恼又可分为上上乃至下下共九品,如此,则三界中共有八十一品修所断烦恼。前二果均只能断欲界之修所断烦恼。具体而言,若在见道位断欲界上上乃至中中此五品烦恼,则称之为须陀洹向,在第十六心修道位时即证须陀洹果。若进而断下中等八品烦恼,则称之为斯陀含向,《阿毗昙心论》云:“欲界烦恼九种,微微、微中、微上、上中、微中、中中、上上、微上、中上,彼若凡夫时已离六种,彼于后若趣证,是俱趣第二果。”[27]在第十六心修道位时证斯陀含果。若断欲界九品烦恼,乃至色界四禅天、无色界之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及无所有处之九品烦恼,则称之为阿那含向,至第十六心修道位时得阿那含果。需要注意的是,见道位是以有漏之善法来断三界之修惑,实际是伏而不断,即不让这些修惑现前,真正断除,必须是在入解脱道之刹那。见道中之所以能以有漏善法伏住修惑,其所依有二,一是对自地的厌离,二是对上地境界的希求。《阿毘曇心論經》卷三云:“彼无碍道三种转,谓苦、麁、障;解脱道亦三种,谓止[28]、妙、出。”[29]而有部之《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则将无碍道之三观与解脱道之三观合为六观行。论云:“八解脱道中修六行相,谓苦麁障及静妙离。”[30] 隋朝慧远对有部的六行观有详细的解释。《大乘义章》卷九云:
漏无漏者,依如毗昙,治道有二。一有漏道,谓世八禅,攀上厌下,六行断结。何者六行?观察下地为苦、粗、障,观察上地为止、妙、出,合为六也。如观欲界为粗、苦、障,厌断下结,观初禅地为止、妙、出,希悕求上静。以此六行断欲界结。乃至观察无所有处为苦、粗、障,观非想地为止、妙、出,断无所有结。非想一地无上可攀,等智不断。然此六行多人合说,人别论之,于下三中随观一行,于上亦然,不具观六。二无漏道,所谓四谛十六行观,以此理观,断诸烦恼。 [31]
六行观,即观下界之苦、粗、障,观上界之止、妙、出。以此为动力,而以世俗之等智来断修惑。但由于无色界之非想非非想处无有上界可观,故在见道位时,无法断其所属之修惑。[32]因此,在见道位只有三向:须陀洹向、斯陀含向和阿那含向。对应此三向,第十六心修道位时即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及阿那含果。得须陀洹果者,一类是经人、天之二三次轮回,而入涅槃,此即家家。二是继续修行断欲界一至五品修惑,此称为斯陀含向,若断尽欲界六品修惑,则称为斯陀含果。斯陀含果亦可分为两种,一是经一生而入涅槃,此即一间。二是继续断欲界修惑,当断尽欲界第九品修惑时,即得阿那含果。阿那含果亦有两类,一是取向涅槃者,共有七种。于色界般涅槃者有五种,即中般涅槃、生般涅槃、有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五者上流。对这五种阿那含之具体区别,《阿毘达磨俱舍论 分别贤圣品》中有明确之说明。该论卷二十四云:
言中般者,谓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言生般者,谓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进道故。……有行般者,谓往色界生已,长时加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修无速进道故。无行般者,谓往色界生已,经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阙勤修速进道故……言上流者是上行义。以流与行其义一故。谓欲界殁往色界生。未即于中能证圆寂。要转生上方般涅槃。。[33]
可见,这五种阿那含的区别,主要是依其入涅槃的时位来区分的。从欲界往生色界之中有时即涅槃者,为中般涅槃,若是往生后不久即涅槃则称生般涅槃。往生色界经长期修行而般涅槃为行般涅槃,若虽往生色界时间长久,但并未精进修行即般涅槃,则称为无行般涅槃。若是往生色界后,要在色界之最高位色究竟天方般涅槃者,则称之为上流。若是于欲界没而生于无色界,则未有生般涅槃,以所生之地不同而可细分为四种之别。此无色界之生般涅槃和色界之五种般涅槃共成六种。最后一种为在欲界即可当下涅槃者,称之为现般涅槃,和前六种共成七中阿那含果。若已得阿那含果者,不入涅槃,继续断尽色界及无色界烦恼,从初禅之九品烦恼直至无色界之无所有处之九品烦恼,此为阿罗汉向,若断尽非想非非想处之九品烦恼,则证得阿罗汉果。断最后一品烦恼之刹那——第九无间道,称为金刚喻定,因为“此三摩地譬如金刚,能破微细难破障故。”[34]无间道紧接之第二刹那即解脱道,而有尽智生起。此时方证得阿罗汉果。因为无间道只可断惑,而此次第而起之解脱道才能证果。
见道 |
须陀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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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欲界一至五品修惑 |
斯陀含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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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欲界六至八品修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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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那含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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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欲界九品修惑,断色、无色界之九品修惑(除非想非非想处之九品修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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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 |
须陀洹果 |
家家 |
断欲界上三品修惑(上微、上中、上上) |
斯陀含向 |
断欲界一至五品修惑 |
||
斯陀含果 |
一间 |
断欲界八品修惑 |
|
阿那含向 |
断欲界七、八品修惑 |
||
阿那含果 |
七种阿那含 |
断欲界九品修惑 |
|
阿罗汉向 |
断色四地各九品烦恼、无色界三地之九品烦恼及非想非非想处之八品烦恼。 |
||
无学道 |
阿罗汉果 |
六种阿罗汉 |
断非想非非想之第九品修惑。 |
其中,见道位与修道位均有三果向,但有两点不同,以上名目不同,见到位有须陀洹相而无阿罗汉向,修道位则有阿罗汉向,而无须陀洹向。第二,见道位是以世俗智修有漏行而断修惑,而修道位则是以无漏行而断修惑。故前者不可断非想非非想处之九品烦恼,唯有在修道位方可断尽三界九地一切修惑。依据毗昙学的理论,证阿罗汉果之身为最后身,其五蕴灭尽后,即证入无余涅槃。《阿毗昙毗婆沙论》云:
若阿罗汉阴界入更不相续,入无余涅槃界。是时彼断。名断、名无欲、名灭、名谛、名断智,谓所得断智。名沙门果,谓阿罗汉果。不名有余涅槃界,名无余涅槃界。[35]
此无余涅槃为声闻圣者所追求之最高境界。因为声闻乘者最初所发为厌苦之出离心,所求唯是了脱生死轮回,摆脱五蕴色身的束缚。中土僧人将此境界称为“灰身灭智”。《肈论》云:
所以至人灰身灭智,捐形绝虑。内无机照之勤,外息大患之本。超然与群有永分,浑尔与太虚同体。寂焉无闻,怕尔无兆。冥冥长往,莫知所之。其犹灯尽火灭,膏明俱竭,此无余涅槃也。[36]
结语
依据毗昙学之修道次第,阿罗汉断尽烦恼,以最后身入无余涅槃后,即灰身灭智,不会再轮回受生了。这与大乘佛法的修道次第有明显的不同,因为大乘教法以发菩提心的基础,主张要自利利他,即要证得诸法之空性,又要以慈悲心来化度有情。《大智度论》卷七十云:“复有菩萨久得无生法忍,不舍众生故,不入无余涅槃。”[37]因此,大乘菩萨在证得无生法忍后,会因大悲心而继续在三界中受生来化度有情。但此时所受之身已经不是三界之凡夫生死身,而是妙行所成之法性生身——菩萨法身。鸠摩罗什在《大乘大义章》中云:
菩萨得无生法忍,舍肉身次受后身,名为法身。所以者何,体无生忍力,无诸烦恼,亦不取二乘证,又未成佛。于其中间所受之身,名为法性生身。[38]
这种菩萨以烦恼残气受生的教义在毗昙学中是没有的,这也是慧远与罗什之间对于法身争论的中心问题之一。因为毗昙学的解脱论是以修道断惑,证入无余涅槃为目的。与此不同,大乘佛教是以无住涅槃为趣向。若从修道的层面而言,则从小乘之阿罗汉到大乘之佛果之间,还须继续修行。而这一阶段的圣人,即大乘佛教之菩萨法身。因此,大乘佛法的展开,实则是对部派佛学的深化,特别是对作为涅槃境界的佛果的深化。
(责任校对:源流)
[1]释印顺《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印顺法师佛学著作全集》第15卷,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页。
[2] Bhikkhu KL Dhammajoti:Sarvāstivāda Ahhidharma(说一切有部之阿毗达磨),Centre of Buddhhist Studies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2007.
[3] 即《法集论》、《分别论》、《论事》、《人设施论》、《界说论》、《双对论》、《发趣论》
[4] “一身”即《发智论》,“六足”为《品类足论》、《识身论》、《法蕴足论》、《施设论》、《界身足论》、《集异门足论》。
[5] 《大正藏》第25册,第287页中、下。
[6] 《大正藏》第28册,第871页下。
[7] 《杂阿毗昙心论》卷8,《大正藏》第28册,第933页下。
[8] 《杂阿毗昙心论》卷8,《大正藏》第28册,第934页中。
[9] 《大正藏》第28册,第908页中。
[10] 《阿毗昙心论经》卷3,《大正藏》第28册,第849页上。
[11] 《阿毗昙心论》卷2,《大正藏》第28册,第818页中。
[12] 《大正藏》第28册,第910页中。
[13] 《大正藏》第28册,第910页中、下。
[14] 《大正藏》第29册,第122页上。
[15] 《大正藏》第27册,第276页下。
[16] 《大正藏》第27册,第276页下。
[17] 隋·慧远《大乘义章》卷6,《大正藏》第44册,第582页上。
[18] 《大正藏》第1册,第54页中。
[19] 日本学者田中教照认为:“九十八随眠非由十随眠发展而来,由七随眠、十二随眠发展而来的九十八随眠,作为自性或自相被归纳为十随眠。”亦即十随眠是对九十八随眠的从自性上的概括。田中教照《使品より見た『阿毘曇心論』の位置》,印度学仏教学研究36(1), 第30页, 1987年。
[20] 《阿毘昙心论经》卷2,《大正藏》第28册,第844页下。
[21] 《阿毗昙心论经》卷2,《大正藏》第28册,第845页上。
[22] 《大正藏》第28册,第817页下。
[23] 《大正藏》第27册,第267页上、中。
[24] 《大正藏》第28册,第906页上。
[25] 《大正藏》第28册,第847页下。
[26] 《大正藏》第25册,第259页上。
[27] 《大正藏》第28册,第819页上。
[28] “止”,《大正藏》本作“上”,据注9改。
[29] 《大正藏》第28册,第850页下。
[30] 《大正藏》第27册,第331页上。
[31] 《大正藏》第44册,第642页上。
[32] 日本学者平沢一对有部的有漏道断惑问题有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有部论书中能够找到六行观的前阶段的形态。该形态是作为八解脱的第四解脱至第七解脱的修行法的六行观。有漏六行观与无漏道有显著差异。有漏六行观有厌恶自地、次下地,欣喜上地的二重构造,有漏道不能断除自地与上地烦恼,仅能断除次下地烦恼,非想非非想处烦恼无法断除,因为无行欣上观之上地。六行观的净妙离苦与见道的灭谛、苦谛一致。但有漏六行观在初期论书中作为入无色定之修行法出现,并非断惑的方法。在中期论书中它形成为完善的断惑的修行法,并在后期论书中固定下来。因此,虽依有漏道断惑,但非实断而是伏断,故虽断惑,也不得离系,不被果摄。这便产生了义理上的歧义。所以,他认为“有部的修行道论将理论与修行经验混为一谈,因此虽简单明快,其结果也颇显驳杂,因此修行道论作为一个统一的体系,变得复杂和不够透晰,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平沢一《有漏道による断惑について》,印度学仏教学研,35(2), 558-563, 1987年。
[33] 《大正藏》第29册,第124页中。
[34] 世亲造,唐·玄奘译《摄大乘论释》卷9,《大正藏》第31册,第371页下。
[35]《大正藏》第28册,第243页上。
[36] 姚秦僧肇《肇论》卷1,《大正藏》第45册,第158页上。
[37] 《大正藏》第25册,第552页上。
[38] 《大正藏》第45册,第123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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