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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法轨制度

作者:持真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6日

 

 

  一、佛教仪轨

  1、出家人的日常生活

  在原始佛教时期,僧人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进行修行。修行的方法有两项:一是学习教理;二是修习禅定。学习教理听佛说法,或互相讨论;修习禅定是趺坐,或者经行(经行即在林间来往行走)。到了后来寺院中有了佛像,经典记录成文字,于是有礼拜供养和读诵经典的行仪。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最初也只是弟子各自随师修行,每天过的大抵是托钵乞食、露天坐,少数偶而也学些教理的原始佛教生活,没有统一的日常行事。到东晋时,道安法师居住襄阳时,因为学习的弟子有好几百人之多,于是便开始制定僧尼轨范三条:一是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讲经说法的仪式和方法);二是常日六时行道(日三时,夜三时)饮食唱时之法(日夜六时的修行、食住的规定);三是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对半月举行一次的说戒忏悔仪式“布萨”、结夏安居结束时举行的检举仟悔集会“差使、悔过”的规定)

  到了唐代,百丈禅师制订《百丈清规》,天下宗风一时大振。《百丈清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丛林人事制度、集中参学、农禅生活等。从此,僧众的生活较之以前,越益制度化和集体化了,这种生活上制度化和集体化的结果,为以后丛林的集体念诵佛经,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近代汉地寺院修行的日常课诵,是明末逐渐统一起来的。就是每日有“五堂功课”、“两遍殿”。早殿:全寺僧众于每日清晨(约在寅丑之间)齐集大殿诵经。早殿有二堂功课:①《楞严咒》为一堂功课,具有息灭灾难的功用;②《大悲咒》、“十小咒”等为一堂功课。二堂功课在念诵开始和结束时,都配有清净和悦的歌赞。有的寺院事务忙时,只能一堂功课,在节日念两堂功课÷

  晚殿有三堂功课:①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为一堂;②礼拜八十八佛和《大忏悔文》为一堂;③念诵《蒙山施食仪》为一堂。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是为自己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所作的祈愿。八十八佛是五十三佛和三十五佛。五十三佛名见《观药王药上二菩萨经》,是娑婆世界的过去佛。三十五佛名出《决定毗尼经》,是现在十方世界的佛。这八十八佛都可以为众生作忏悔主。《大忏悔文》亦出于《决定毗尼经》。蒙山施食是于每日中午的斋食,取出少许饭粒,到晚间按照《蒙山施食仪》念诵,施给饿鬼的。晚殿的三堂功课,在一般寺院中是单日念《阿弥陀经》和念佛;双日拜八十八佛和《大忏悔文》;蒙山施食却是每日要举行的。

  除了早晚二殿外,僧众于每日早斋和午斋时(早餐和午餐),要依《二时临斋仪》以所食供养诸佛菩萨,为施主回向,为众生发愿,然后方可进食。至于晚餐,因为佛原制定过午不食,现在,因时代情况和社会习惯不同,故一般还得吃,但不须念供。

  根据佛所制定的戒律,僧众应当于每月望晦(农历十五、三十)两日,齐集一处,共诵《戒本》,自我检查有无违犯,戒律之事。如有违犯便应按照情节轻重,依法忏悔。忏是梵语“忏摩”的简略,意是请予容恕。这一行事叫作“布萨”,义是“长养”,意谓可以断恶长善。汉地简称为“诵戒”。2、节日活动

  在一年之中,佛教最大的节日是四月初八佛诞日,又称浴佛节。在四月初八佛诞节要举行“浴佛法会”。就是在大殿用一水盆供奉太子像(即释迦牟尼佛诞生像,这太子像是数寸高的童子形立像,右手指天,左手指地)。全寺僧侣以及在家信徒一起举行盛大而隆重的仪式, 以香水沐浴太子像,作为佛陀诞生的纪念。

  根据佛经记载,释迦牟尼佛的诞生、出家、成道、涅盘同是农历四月八日。但习惯以四月初八为佛诞日、二月初八为佛出家日、腊月初八为佛成道日、二月十五为佛涅盘日。在释迦牟尼佛的四个节日中,对民间有重大影响的是佛诞日四月初八和成道日腊月初/乙。腊月初/\日,煮腊/乙粥供众, 已成为我国的民间习俗。 除此以外,汉地各寺院流传许多不见于经典的诸佛、菩萨圣诞日。如正月初一是弥勒菩萨诞日,二月二十一日是普贤菩萨诞日,三月十六日是准提诞日,四月初四是文殊菩萨诞日,七月十三日是大势至菩萨诞日,七月三十日是地藏菩萨诞日,九月三十日是药师佛诞日,十一月十七日是阿弥陀佛诞日。特别是二月十九日观音菩萨诞日,六月十九日观音菩萨成道日,九月十九日观音菩萨出家日,汉地各大小寺院都要举行不同程度的佛教仪式,这三天全国各地举行仪式最具规模、最隆重的要算观音菩萨的道场——普陀山。

  3、水陆法会、忏法、焰口

  “水陆法会”全名是“法界圣凡水陆普度大斋胜会”。水陆法会的创始,据载是梁武帝因梦中得到神僧的启示,醒后受宝志禅师的指教,亲自披阅藏经三年之久,方撰成此仪文。于天监四年(505)在金山寺依仪修设。但后经周隋变乱,此仪不行,到了唐高宗咸亨中(670673)西京法海寺神英禅师梦中得异人指点,醒后从大觉寺吴僧义济处得到梁武帝所撰水陆仪文,因常设此斋,遂流行天下(见《佛祖统纪》卷三十三)。现在通行的水陆法会分内坛、外坛。内坛依照仪文行事,外坛修《梁皇忏》及诵诸经。

  改恶修善是佛教根本教义。特别是大乘佛教,认为人生是由久远生死相继而来,今后还须经无数生的修行,以至于成佛;其间最主要的是要消除以往无量劫中所造的罪恶,发愿今后精进修行,永不退转。因此,修习忏法便成为大乘修行的不可缺少的行仪。历来通行的忏法有两类:一类是集诸经所说,忏悔罪过的仪则;一类是依五悔法门,修习止观的行法。

  忏悔罪过的仪则,据《唐·高僧传·兴福篇论》中所说,最早是刘宋时代的药师行事。其后萧齐竟陵王萧子良撰小争住子净行法门》三十卷(全书今不传,只有一卷收入《广弘明集》中)。及至梁代有《大通方广忏》,又名《大通方广忏悔灭罪庄严成佛经》。梁武帝曾制忏二部,一名《六根大忏》(今不传),是梁武帝自己亲行的,文中有云:“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一名《六道慈忏》,乃是岁中诸寺所行,即今所谓《慈悲道场忏法》,又简称《梁皇忏》。现在所通行的有《梁皇忏》、《万佛名忏》和唐知玄所撰《水忏》。

  修习止观的忏法,创始于天台宗智者大师,,就是《摩诃止观》中所说四种三昧的“半行半坐三昧”和“非行非坐三昧”;也就是《法华三昧行法》、《方等三昧行法》、《请观音三昧行法》、《金光明三昧行法》。《法华三昧行法》根据《法华经》;《方等三昧行法》根据《方等陀罗尼经》;《请观音三昧行法》根据《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经》;《金光明三昧行法》根据《金光明经》。其组织的程序是:一、严净道场,二、净身,三、三业(身、口、意)供养,四、奉请三宝,五、赞叹三宝,六、礼拜,七、忏悔,八、行道旋绕,九、诵经,十、坐禅正观实相。

  “瑜伽焰口施食仪”原是密教的一种行仪。其源出于唐不空译《救拔焰口陀罗尼经}。“焰口”是鬼王的名称。唐·实叉难陀译“面然”。经中说,阿难在静室中修习禅定,焰口鬼王告阿难说:“你三日以后命尽, 生在饿鬼中。如要免苦,须于明日普施鬼神, 以摩竭陀国所用之斛各施一斛饮食。”阿难问佛。佛为说此施食的方法。此法遂成为修持密教的人每日修持的一种行事。行仪中大略分为二段:前半诵《三十五佛名》、《普贤行愿品颂》及供三宝食;后半入观音定、施饿鬼食。今世通行仪轨皆从此仪增补而成。但现在习惯上,凡重大法会圆满之日,或丧事期中多举行焰口施食。

  二、寺院制度

  Ⅱ、四众弟子

  佛教徒有四众之分,就是出家男女二众,在家男女二众。出家男众名为“比丘”;出家女众名为“比丘尼”。比丘是梵语(印度古典语),义即乞食,言其乞食以自生活;又有怖魔、破恶、净命等义。尼是梵语中女声。俗称比丘为“僧人”。僧是梵语“僧伽”之略,义为众,凡三比丘以上和合共处称为众(旧译作四比丘以上)。出家制度并不是佛教特有的,印度古代各教派都有出家的规定。其出家者统称为“沙门”(旧称“桑门”),义为止息一切恶行。印度其他教派既未传入中国,于是沙门也就成为出家佛教徒的专用名称了。世俗也称比丘为“和尚”。和尚是印度的俗语,若用梵文典语则是“邬波驮耶”,义为亲教师,与习俗所称师傅相同。世俗又称比丘中的知识分子为“法师”,意谓讲经说法的师傅。其中比丘、沙门二词多用于文字;僧人、和尚多用于口语。至于彼此称呼,对一般僧人则称某某师傅或某某法师。蒙藏地区称僧人为喇嘛,相当于汉族地区所称和尚,也是师傅的意思。俗称比丘尼为“尼姑”。尼是比丘尼之略,姑是汉语。世俗也称比丘为“大僧”,而称比丘尼为“二僧”;或称比丘为“首堂”,而称比丘尼为“二堂”。这些称呼都不见于经论,只是流行于民间而已。

  在家男众称为“优婆塞”;在家女众称为“优婆夷”。优婆塞是梵语,义为清信士,又作近事男,言其亲近奉事三宝。优婆夷义为清信女或近事女。俗称在家佛教徒为“居士”,这是梵语“迦罗越”的义译,原指多财富乐的人士,就是居积财货之士,转而为居家修道之士的称呼。

  佛教信徒愿求出离家庭、独身修道是要经过一定手续的。佛教从印度传到中国,中国从汉唐到现在,由于地理和时代的不同, 出家的程序,各有所不同。按照佛教戒律规定,佛教信徒要求出家,可以到寺院中向一位比丘请求作为自己的“依止师”。这位比丘要向全寺僧侣说明情由,征求全体意见,取得一致同意后,方可收留此人为弟子,为之剃除须发,并为之授沙弥戒(沙弥戒有十条),此;人便成为“沙弥”。沙弥是梵语,义为勤策男,言其当勤受比丘的策励;又有息慈之义,谓当息恶行慈。沙弥最小的年龄是七岁。依止师对弟子负有教育和赡养的责任。俟其年满二十岁时,经过僧侣的同意,召集十位大德长老,共同为之授比丘戒(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此人便成为比丘。受比丘戒满五年后,方可以离开依止师,自己单独修道,游行各地,居住各寺院中,在印度没有度牒、僧籍或寺籍制度。沙弥戒和比丘戒都是各别人单独受,不得集体同受。比丘戒最多许三人同时受。至于女子出家同样要先依止一位比丘尼,受沙弥尼戒(沙弥尼戒也是十条)。至年满十八岁时,受式叉摩那戒(式叉摩那戒有六戒),成为“式叉摩那尼”,义为学法女。经两年后,至年满二十岁,先从比丘尼、后从比丘受比丘尼戒(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条)。这叫作二部受戒,成为比丘尼。当大乘佛教在印度盛行以后,修大乘法的比丘可以根据自愿,从师受菩萨戒,但不是必须受的。

  2、人事制度

  我国寺庙人事制度形成较早,自后秦开始,就有一种由上座、寺主和维那组成的‘‘三纲”之制。上座为一寺之主,寺主职掌全寺教务,维那主管僧众庶务。这种“三纲”的做法,还仅仅只是一种寺院人事制度的雏形。此后从唐朝开始,禅宗百丈禅师制订《百丈清规》,此后《百丈清规》风行全国寺庙,受到僧众的普遍欢迎。从此以后,我国寺庙才有了一整套正式的丛林僧职和管理制度。

  这种有关人事安排上的僧职,经过历朝的不断修整完善,形成以方丈为首的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

  所谓“方丈”,就是一寺之主。“方丈”一词,出自《维摩诘经》,经中说,维摩诘居士居住的地方,虽然只有一丈见方大小,可却有着三万二千座的容量。由于丈室所居,原为高贤大德,所以后来词义引伸发展,就用作对一寺之主的称呼了。我国古代,“方丈”又称“主持”。

  寺院的住持,是由百丈禅师创立清规时定名的,意谓安住而维持佛法。子孙寺院的住持,除本人愿意让位外,一般都是终身任职。丛林寺院的住持,一般是六年一任,但也可以连任,也有实行终身制的。住持退位以后称为“退居和尚”。

  寺院组织,除主持外,设有四大班首、八大执事等。四大班首是指导禅堂或念佛堂修行的;八大执事是去管全寺各项事务的。四大班首是首座、西堂、后堂、堂主。首座由住持聘请年高德重的尊者担任,为禅堂修行的模范,职掌禅堂号令。东为主位,西为宾位。本寺住持为主人,相当于东堂首座;协助方丈督导僧众修行,称西堂首座,简称西堂。后堂,负责禅堂后部事宜;堂主是在首座之下负责禅堂或念佛堂中的事务。

  八大执事是:①监院,总管全寺的经济和库房;②知客,掌管全寺僧俗接待事宜;③僧值、亦叫纠察,管理僧众的威仪;④维那,掌管宗教仪式的法则;⑤典座,管理厨房、斋堂中有关僧众的饮食;⑥寮元,职掌过往僧人衣食住行的云水堂;⑦衣钵,协助方丈照应庶务,调和人事;⑧书记,职掌寺中笔墨文疏等事。八大执事都是每年一任,由住持任命。

  然而各个寺庙的大小不一,僧从多少不一,以及庙务的繁简不一,因此有关这种职位或人事安排,也就根据各寺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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