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李通玄的三圣圆融思想
作者:秦团结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1日
内容提要:李通玄的三圣圆融一般是指文殊、普贤、佛三位一体,相互融通,不可分离,从整个《新华严经论》看来,三圣圆融是一种表法,其所表示的佛法具有灵活性,即不只是用来说明三圣之间的关系,而这一圆融的思想所表示的种种佛法都是心的体现,即法不自生,因心而起,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所以本文认为,李通玄的三圣圆融思想的实质是心的圆融。
关键词:三圣 圆融 表法 心
作者秦团结,南京大学宗教系佛教专业九九级硕士
李通玄(635-730),也称李长者,宋徽宗时赐号为“显教妙严长者”,是初唐居士,著名的华严学者。他年轻时对《易》学妙尽精微,后撰写其代表作四十卷的《新华严经论》。在此论中,长者于法藏为代表的华严宗正统的华严思想外,有许多独创的学说,三圣圆融的思想就是其中的表现之一。
一、三圣圆融思想的表现
(一)
所谓三圣圆融,就是说,文殊、普贤、佛这三圣一体,或三位一体,密不可分。其中:
文殊是佛法身,普贤是佛行身,无作智果是佛报身,……证则三身一时,法合如是,废一不可。若废文殊存普贤,所有行门属有漏;若废普贤存文殊,所证寂定是二乘;若废佛存文殊普贤,佛是觉义,无觉者故。以是义故,三人不可废;若废一,三不成故[1]。
即是说,文殊是法身,是体;普贤是化身,是用;佛是报身,是相。体、用、相是一个事物的三个方面。比如一只金杯,金子是体,能盛酒水等东西是用,其形状及颜色是相。有体必起用,体由用显:有用便显相,用是通过相的变化体现的。相由用成;用依体起,体中具用、相。用中显体、相,相中含体、用,即体即用即相,三者一时,互具互融。因此,长者在论中把普贤、文殊、佛三者平等视之,不分高下。这其中主要原因还在于,长者认为
《华严经》即事表法,无一事不成法门[2]
此之一部之典,名言,境界,身相名目及放光明,总是所表自证法门。[3]
在佛法中,法法性空,则法法平等。正如《金刚经》所说: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法不自法,因心而起,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 (此处的“心”是指真如本体:心生即是真如起用,心灭即摄用归体,心之体则不生不灭。)三圣既是用来表法的,就是一一平等的,不离于心的。心若不平,则执三圣有高下之分;心若平等,则三圣是一。
(二)
李长者认为,三圣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灵活多变的,有时甚至是相互的。如《论》卷三说:
佛法无言,以用世间法托事表之。有言说者,皆是世间法也。无言启蒙何达?以此义故,用佛文殊普贤之德互为主伴,以成法则,化利众生之首。佛收一切果,文殊收一切所行因果法身本智,普贤收一切因果行身差别智。以此义故,或说文殊普贤为一切诸佛之因,或说文殊普贤为小男长子,三人互体,成一法界之体用也。即文殊为始见道初法身本智之门,普贤即为见道之后行行之门,佛即二事之中无作体也。故以文殊法身该此一部之教所说法身本智,备一切众生初见道;普贤该此一部之教所说行门差别智,备一切众生行行之门;法行具是名之为佛。[4]
这里,文殊普贤是因,佛是果;文殊是法身本智,是理,是法,普贤是差别智,是用,是行,佛是无作体。长者又用佛、法、僧三宝关系说明三圣关系:文殊是法宝,普贤是僧宝,佛为佛宝。
若从三圣之每两圣之间的关系来说,又有许多说法。
第一,文殊与普贤
文殊为法界体,普贤为法界用,二人互为体用,或文殊为因,普贤为果,或二人互为因果[5]。
文殊表理,普贤表行,文殊以理会行,普贤以行证理。
长者用《周易》中八卦之艮、震两卦的关系来说明两者的关系。文殊主东北方,为艮卦,艮为山,表禅定、寂静;普贤主东方,为震卦,震为雷,表震动、慧用。慧依定起,定由慧显,文殊、普贤不相离,表定慧双修,不可偏废。又文殊、普贤同属东方
表法身智身、事理、体用,本自一故,本无二故。
表理智双彻,体一无二,以根本智、差别智无别,体用生万行故[6]。
文殊是法身,理,体,根本智;普贤是智身,事,用,差别智。
设有文殊无普贤者,表未具行故;设有普贤无文殊者,明不见法身智慧故:设有文殊普贤,不自相总问答,明理事未彻故。[7]
第二,文殊与佛
文殊为因,佛为果。如论:
文殊师利即是十方诸佛无性之中择法智慧,一切诸佛皆从此慧简择正邪而成正觉故。号文殊为十方诸佛之师,亦云佛母,明一切诸佛从此妙慧生[8]。
或两者互为因果,如论:
若以妙慧简择法显智故,即以妙慧为因,不动智为果;若以慧由智起,即不动智为因,妙慧文殊以为果故。或智之与慧总因总果,明体用一真无二法故;亦智之与慧总非因果,为体无本来依空住所得故,是性法界自在知见,非如世间因果比对可得故[9]
此处,文殊是慧是用,佛是智是体。
第三,普贤与佛
普贤是差别智,是用;佛是根本智,是体。普贤表一切行,是依佛体起用。如善财童子发心南行,未得佛果时,一切普贤行是自利利他;见到未来佛弥勒成就佛果之后,又见普贤,表纯是舍己利他之行。
以上虽是分析三圣之间的两两关系,其实,第三圣己隐含在两圣的关系之中了。说文殊普贤时,文殊表定、理、体,普贤表慧、事、用,定慧双修,理事无碍,体用圆融。两者本是一体,就是不动智佛。说文殊与佛时,文殊表信心,佛表所信之果,有信心而无普贤行,则难成佛果。说普贤与佛时,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等普贤行,无文殊之简择妙慧,则如瞎子摸路,不明正路,难到佛地。因此,长者在论中虽有时只强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三者同一,毫无偏废。
(三)
在《论》中,三圣圆融还有一种特殊的说法,即文殊、普贤、观世音三圣一体,共成佛果。如《论》卷二十一说:
观世音、文殊、普贤,此三法是古今三世一切佛之共行,十方共同。文殊主法身妙慧之理;普贤明智身,知根成万行之门;观世音明大慈悲处生死。三人之法成一人之德,号毗卢遮那。一切众生总依此三法,号之为佛,少一法不成……即一切处文殊,一切处普贤,亦得名一切处光(观)世音[10]。
文殊以理会行,普贤以行会理,这本身就包含着观世音的大慈大悲;若无观世音的慈悲,则文殊普贤的定慧双修也是二乘行为,不具救拔众生于苦海之大愿故。当然,若无文殊普贤,观世音的慈悲则同于凡夫的执情著欲。所以,观世音、文殊、普贤三位一体,缺一不可。虽然,《华严经》及《论》中强调观世音的地方较少,然其大慈大悲普为人们所熟知,俗话说,家家阿弥陀,户户观世音。在一般人的心中,观世音的影响远比文殊普贤深广。所以,长者在论中很少提到观世音,但却明确地把观世音与文殊普贤及佛放在同等的地位,决非说得少了,其地位就降低了。另外,从长者把《华严经》看成无一事一名不表法的基本立场看,观世音虽处西方,与东方的文殊普贤所表法门不同,但法法平等,无有高下。观世音主“杀” (“杀”者,灭除也,即灭除众生贪嗔痴等障碍其成佛解脱之烦恼。)位,从人的情感上讲似乎没有东方智慧的生起法门好,实际上是法不自执,人自执,众生若没有损人利己之烦恼心,何来观世音的慈悲法门呢?若一个人发心修行,却不愿救度众生,那其心量一开始就是狭小的,所得果报也极有限,是有漏的。《华严经》中的“十回向”,就是为了让那些修行者把心量回向无量的众生,把心量扩大得无边无际,如此才能成就无漏的佛果,得大自在大解脱。所以,观世音的慈悲法门是成佛所必备的,与文殊、普贤所表的法门是平等的,这三圣是相互融通的。
二、三圣圆融的实质
从长者对文殊、普贤、佛三者关系的论述可以看出,三圣圆融是一种表法,它表示一体三面,而这一体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应该认为这只是用来说明文殊、普贤、毗卢遮那佛三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长者在《论》中多处用来说明其他事物之间的关系。如十信中的三位一体。在十信位,一一位中都具三者:一者,行菩萨行者,如文殊、觉首、财首等十位菩萨;二者,菩萨所觉之理,即相应于每一位菩萨中的世界,如金色世界、妙色世界、莲花色世界等十个世界;三者,每位菩萨所修的佛果,如不动智佛,无碍智佛及灭暗智佛等十个佛果。每一位中,菩萨行就是普贤行,世界代表文殊之妙理,以理导行,以行证理,理事圆融名之为佛,即行是菩萨之行,理是菩萨所悟之理,果是菩萨所证之果,则行、理、果三位集菩萨于一身,且三者缺一不可。
十回向位中的三位—体的论述同十信位。
三圣圆融或三位一体的思想最集中的还是体现在“入法界品”中的善财童子五十三参中。“入法界品”是整个《华严经》的缩影。 “入法界品”前的所有的佛法理论都集中体现在善财南参的实际修行中,这反映了《华严经》的修行观。李长者十分重视这一品,注重佛法的实修,为此,他专门写了四卷内容的《略释新华严经修行次第决疑论》,将《华严经》配置于法界实践的过程中,如长者说:
经中但有法门,未有人求学者故,令善财询友一一以行行之,一如前往之法则。若也空施法则,还恐在行犹迷,故令善财以行行之,令使后学无滞[11]。
善财五十三参是如何体现三位一体的思想的呢?
善财童子先于文殊处发十种大菩提心,表信心成就,自信己心就是不动智佛,十方诸佛根本智与自身无异,自己当得十方佛一切神通等。接着,善财历参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等诸善知识,这过程是自利利他之普贤行,以文殊理会普贤行,以普贤行证文殊理。及至见到未来佛弥勒,表理事无碍,体用圆融,成就佛果。弥勒又令善财去见文殊,表果不离因,佛之根本智不离文殊之法身智。最后见普贤,表果后起用,依佛之根本智起普贤之差别智,纯是舍己利他之普贤行。文殊理、普贤行、弥勒佛果三者自始至终不离善财一身。即如论中所说:
明文殊普贤弥勒佛果,三人始终一处,表通因彻果。此三人之道,是古佛之大都,是源始之法际。[12]
又,善财于弥勒楼阁中见弥勒三世所行直至成佛等种种境界,其实也是善财五十三参成就佛果的缩影,因为法法不异,佛佛道同,都是菩提心的妙用显现。故李长者在《论》的卷一中就说:“无边刹境,自他不隔于毫端;十世古今,始终不移于当念。[13]”在李长者看来,时空的差别是相对的,时空相融无碍是绝对的。若迷,则一日三秋,虽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若悟,则一念圆融,无三世远近。迷与悟全在一心,佛法就是心法。长者在《论》中多处表达了这一理念。如:
若心外有佛,不名信心,名为邪见人也,一切诸佛皆同自心,一切众生皆同自性,性无依故。[14]
令信心者,自以自心光明光照,一切无间,无尽大干世界总佛境界,自亦等同。以心随光一一照之,心境合一,内外见之[15]。
一一随光所照之境,以心观之,随方令心无尽,十方总然。十方遍观,唯有能观心在。复观能观之心,即十万无碍,入十住初心[16]。
经云,以佛智力观一切法悉入一法者,明万境虽多,皆一心而起,心亡境灭,万境皆虚。如净水中众影也,水亡影灭[17]。
这里的心,应当是指泯言绝相的真如。凡具有不生不灭无形无相之义者,都是心之体,因为心之体绝一切相,故无法用任何形式来表示,而只有通过心之用及相表现出来。如“观”“照”“起”等即是心体的起用,念头的生灭是心体之相。若作比喻,心之体是水,心之用是水的动荡,心之相是其波浪。水平如镜时,波浪消失,水依然存在。而上面所说的“水亡影灭”中的“水”不是作为心之体的“水”,而是用来喻指心之用及相,用、相有生灭,而体则无生无灭。水无波时呈现一种静相,能现众影,若无静水映照的功能则无众影。心体起用,则万境即起,摄用归体,则万境随之而灭。当然,心之体无论如何也要起用而呈现出一定的相状,只不过对心体的用及相,有人见得粗,有人见得细罢了。
从心之体的角度来说,它无所不包,无事不融,佛境,众生境全是它的不同展现。迷心悟圣也全是心的作用,因此,无一法不是心法。那么,转迷成悟之菩提心,一念而起,即是全体是用,弥纶法界,无物不现。如善财尘亡执谢,心地法门自开,即入弥勒楼阁,一念之间即见弥勒菩萨三世所有一切行境:而他自己一生修行成佛之境界当然也可一念之间顿起,可谓顿悟成佛。因此可以说,于善财一身而体现的三圣圆融就是善财菩提心一念之三圣圆融。就是说,一念而起,起即是觉,觉就是妙用,有用就有体,体、用、觉即在一念中,一念即具文殊、普贤、佛,三圣圆融于一心体。而凡夫的一念也是三圣圆融,只是不觉悟而已,不能自觉运用自心所具有的法身智、差别智及根本智:能自觉自由运用自心三智者即是圣人。至此,可以说,三圣圆融就是心的圆融,没有再比心更为圆融的了。
三、结论
综上所述,李长者的三圣圆融,是一种表法,不是固定单一的,而是灵活多变的。整部《华严经》是三圣圆融,如论中云:
说此一部经之问答体用所乘之宗大意,总相具德有三:一佛,二文殊,三普贤。[18]
十信、十回向位中有三圣圆融;善财五十三参是三圣圆融:弥勒楼阁中有三圣圆融;善财一念是三圣圆融;凡夫一念也是三圣圆融(凡夫一念固是无明,然长者认为,无明与根本不动智一体无二,只是不觉而已),真是无一处不是三圣圆融。这充分体现了长者的华严圆融的思想:法界处处,法法通,理理通,事事通,即俗即真,无一不真。长者所表达的这一圆融思想,都是为了让修行者了悟自心,依心觉悟,依心修行,依心证心,不要心外求法。这样的心行,不是说只在头脑中空想,而不付诸任何行动,而是说,要从心理入手,净化自己的心理,转妄念为真念,转恶念、邪念为善念、正念,转烦恼为菩提,转识成智,为此,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不拘一格,依各人的根机及所修程度而采用恰当的方便法门。这正如《易经·系辞下》所说: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这内在地体现了李长者思想中华严思想与易学思想的融通。
[1] 《大正藏》第36卷第747页。
[2] 《大正藏》第36卷第752页
[3] 《大正藏》第36卷第748页
[4] 《大正藏》第36卷第739页
[5] 《大正藏》第36卷第771页
[6] 《大正藏》第36卷第745页
[7] 《大正藏》第36卷第739页
[8] 《大正藏》第36卷第813页
[9] 《大正藏》第36卷第823页
[10] 《大正藏》第36卷第863页
[11] 《大正藏》第36卷第751页
[12] 《大正藏》第36卷第751页
[13] 《大正藏》第36卷第721页
[14] 《大正藏》第36卷第762页
[15] 《大正藏》第36卷第802页
[16] 《大正藏》第36卷第819页
[17] 《大正藏》第36卷第862页
[18] 《大正藏》第36卷第7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