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萨戒若干问题之考察
作者:智 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3日
内容提要:菩萨戒是大乘修行人的实践规范,作为诸佛的金刚宝戒,对菩萨行者的身口意业都有明确的 指导。本文探索了菩萨戒的来源以及菩萨戒经在我国的传译流布,比较了《璎珞经》和《瑜 伽论》系的三聚净戒,有选择地介绍了晋唐时期的三位高僧对菩萨戒的独特领会和认识,并 对在我国流传极广的梵网菩萨戒的内容组织及其思想作了初步的探索。由于笔者修为所限, 难免有所固陋,祈诸方家指正。
作者智海法师,中国佛学院九八届本科毕业生。
一、引 论
中国的佛教,一向是以大乘佛教为主流的。大乘佛教的实践者,即是菩萨。戒律是修学一切 佛法的基础。作为大乘佛教实践的基础之戒律,即是大乘菩萨奉行的菩萨戒。究竟菩萨戒的 来源怎样?菩萨戒经有哪些?它们由印度译传中国的情况怎样?在中国佛教由译介到逐渐兴盛 的时期,菩萨戒的流布情况如何?菩萨戒的内容是什么?在晋唐时期佛教发展至鼎盛之时,人 们怎样认识菩萨戒?而作为中国菩萨戒之主流的梵网菩萨戒,其内容构成和思想是怎样的?等 等这些问题,作为对大乘佛教的学习,来作一番初步的探讨,即是本文的努力方向。
二、菩萨戒的来源及菩萨戒经的传译流布
(一)菩萨戒的来源
在圣严法师的《戒律学纲要》一书中,将菩萨戒的来源分为三类,即以《璎珞》和《梵网》 为一类;以《瑜伽》、《地持》、《善戒》为一类;以《优婆塞戒经》独成一类来说明。
传统的看法,认为《梵网经》属于华严部。佛陀初成正觉,即在妙光堂诵出《梵网经》。而 妙光堂,乃因佛放光而立名,地点在频婆沙罗王治下的摩伽陀国境内,距离诸佛成道的菩提 树只有三里远。根据《璎珞经》的说法缘起,是佛在重游频婆沙罗王国时,在道场树下 所说的。将《梵网》和《璎珞》归于一类,一是因为佛说二经的地点相近,所说的菩萨戒的 内容相同之处也多的缘故。
第二类的《瑜伽》、《地持》、《善戒》三种戒本,都是出于《瑜伽师地论》的同本异译, 也许是由于翻 译者的看法不同,或者所依的梵本有差异,所以有详略轻重的差异。而这一类的菩萨戒是由 弥勒菩萨根据佛陀在各经散说有关于菩萨戒律的部分,编辑而成的。
第三类的优婆塞戒,是由于善生长者的求佛问法,而由佛陀亲口说出的,是应在家人乃至当 时外道的根器而说的。圣严法师认为,从受戒得戒的因缘上说,这是最难受最难得的一种大 乘戒。
上述三种菩萨戒的来源,虽有佛亲口所宣和弥勒菩萨的间接编辑,而总的来说,仍都不失为 佛所说的菩萨戒。
而随着考据学的兴起,有认为菩萨戒的来源,是随着大乘佛教的兴起,从最初的区别于声闻 戒,到最初的十善戒,乃至以十善戒为核心而渐次增广,直到形成三聚净戒的圆满形式,是 一漫长的渐次形成过程的,虽是渐次形成,而因不违佛陀所说的三法印,亦视此为佛陀所说 。
而不管怎样,菩萨戒为大家所承认是菩萨所应该奉行的行事规范,并且本着菩萨悲智双运、 自利利他的积极精神努力去实践,是毫无问题的。
(二)菩萨戒经的传译
凡是说菩萨戒的大乘经典都称为菩萨戒经。在汉译藏经中,较受大家重视的菩萨戒本或菩萨 戒经有六种,即是《梵网经菩萨戒本》、《菩萨璎珞本业经》、《瑜伽师地论菩萨戒本》、 《菩萨地持经戒本》、《菩萨善戒经戒本》和《优婆塞戒经戒本》。其他散说菩萨戒行的大 乘经,如《受十善戒经》说十善戒,《胜夫人经》说十大受,《菩萨内戒经》说四十七戒 等,这些都是菩萨戒的流类。在诸大乘经论中,也无不阐明菩萨道的六波罗蜜多,其中的尸 罗波罗蜜多,都可以看作菩萨律仪,多以十善业为本,或说明菩萨为何应该持戒,持戒有什 么功德,以及如何持戒方成波罗蜜多等。至于详示菩萨戒的开遮持犯,广列戒相及授受方法 的,主要是前面所说的六种。《梵网戒本》和《璎珞戒本》属顿立戒,即不经先受七众别戒 而可单受的菩萨戒。《瑜伽戒本》、《地持戒本》和《善戒戒本》属渐次戒类,即在受菩萨 戒前须先受三皈五戒等七众别解脱戒的菩萨戒。而《优婆塞戒本》是偏重为在家菩萨所制, 既不同于梵网类,也不同于瑜伽类。
《梵网经菩萨戒本》是后秦时鸠摩罗什所译。《菩萨璎珞本业经》是姚秦竺护念所译。《瑜 伽师地论菩萨戒本》是唐玄奘法师所译。《地持戒本》和《优婆塞戒经》都是北凉时昙无谶 所译。《菩萨善戒经》是刘宋时求那跋摩所翻译。
三、三聚净戒与菩萨戒
菩萨戒的内容为三聚净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三项,聚集了持律仪、修善 法、度众生等三大门的一切佛法,作为禁戒以持守之。摄律仪戒,涵容了大小乘的一切戒律 、威仪;摄善法戒,包罗了八万四千出离法门;饶益有情戒则概括了慈悲喜舍,广度一切众 生的宏愿精神。所以三聚净戒的精神,是无恶不断,无善不修,无人不度,总摄了一切佛法 的根本总持法门,一切众生,一切菩萨,一切诸佛,无一不是由此总持法门而得成佛,这即 是《梵网经》称菩萨戒是“千佛大戒”的原因。菩萨为因,诸佛为果,菩萨即是乘此法门悲 智双运,自利利他,终至成佛的。
三聚净戒既是如此重要,在菩萨戒经里自然会反映出来。它们是怎样说的呢?
(一)《璎珞经》与三聚净戒
《菩萨璎珞本业经》是以十波罗夷为摄律仪戒,以八万四千法门为摄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化 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为摄众生戒,在《璎珞经》里称此三聚净戒是“三受门”,指出这三受 门是菩萨一切戒的根本。如云:
佛子,今为诸菩萨结一切戒根本,所谓三受门。摄善法戒,所谓八万 四千法门;摄众生戒,所谓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摄律仪戒,所谓十波罗夷。[1]
十波罗夷,在经中又称为十无尽戒,即在此十条重戒的基础上修学一切善法,广度一切有情,即此十条禁戒而涵容了无尽的修学法门。《 璎珞经》所出十条重戒是:一,杀戒;二,故妄语戒;三,故淫戒;四,故盗戒;五,酤酒 戒;六,说四众过戒;七,故悭戒;八,故戒;九,自赞毁他戒;十,谤三宝戒。《璎珞 经》是以心法为戒体的,如经中说:“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是故心亦尽戒亦尽,心无 尽故戒亦不尽”。[2]正因为如此,菩萨戒的每一条戒都是 无 尽戒。持一戒,即在一切众生分上得到持戒功德,这是因为菩萨发心普为一切众生的缘故, 众生无尽,持戒的功德就无尽,所以受持菩萨戒的功德之大,实在是无以言喻的。在《璎珞 经》中这样说:“法师能于一切国土中教化一人出家受菩萨戒者,是法师其福胜造八万四千 塔。”[3]又说:“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 劫生死之苦。”[4]同时又说:“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 名菩萨,无犯名外道。”[5]这些足以说明菩萨戒的功德大 到 何种程度,其功可以“过度四魔越三界苦”,[6]一受此戒 ,即入 诸佛界菩萨数中。不但自己受戒功德不可称量,就是教人受此菩萨戒,功德也大得无法譬喻 。就是受了菩萨戒而有毁犯,也比不受菩萨戒强,因为菩萨发心持戒是对一切众生而持,在 一切众生中都有功德,而犯戒则绝不可能对一切众生而犯,所以绝对不会在一切众生身上得 罪,从这里就可以体现出大乘发心的殊胜意义,作为学佛的人,受持菩萨戒就更显得十分必 要了,经中说“佛子,若过去未来现在一切众生,不受是菩萨戒者,不名有情识者,畜生无 异,不名为人,常离三宝海,非菩萨,非男非女,非鬼非人,名为畜生,名为邪见,名为外 道,不近人情。”[7]而且,菩萨戒法只有受名而没有舍法 , 虽犯而不失戒体,尽来来际得其功德,不同于比丘戒的波罗夷,一犯即失去了比丘资格。
在《璎珞经》中,是许可分受菩萨戒的,受一分戒有一分功德,而名一分菩萨。所以说:“ 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8] 对于受菩萨戒的人,是许可未受之前先行了解的,这亦不同于声闻戒法,声闻戒法在 未受前是不允许先行阅看了解的,否则得罪。这亦说明了菩萨戒与声闻戒法的不同之处。如 说:“若有人欲来受者,菩萨法师先为解说读诵,使其人心开意解,生乐著心,然后为受。 ”[9]并且主张六道众生只要能解法师的言语,发心即可受戒 得戒,接引的众生之广泛不言而喻。如经云:“六道众生受得戒,但解语得戒不失。”[10]
对于十重戒,璎珞认为是有犯而无悔,但允许重新受,对八万威仪的轻戒,则可以通过对首 忏悔而灭除罪过。如说:“是故菩萨十重八万威仪戒,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八万威 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11]
(二)《瑜伽论》系的三聚净戒
在菩萨戒本中,《瑜伽戒本》、《地持戒本》、《善戒戒本》都是属于《瑜伽师地论》系的 戒本,地持戒本和善戒戒本是《瑜伽师地论》菩萨地品的同本异译,所以是同一型范,只要 举其一种,便可概约另外几种了。在此即举《瑜伽师地论》之说为主,参照其他予以说明。
《瑜伽师地论》是以七众别解脱律仪为菩萨律仪戒的。如论说:
云何菩萨一切戒?谓菩萨戒略有二种。一,在家分戒;二,出家分戒, 是 名一切戒。又即依此在家出家二分净戒,略说三种:一,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 有情戒。律仪戒者,谓诸菩萨所受七众别解脱律仪。即是 艹必艹刍戒、艹必艹刍尼戒、正学戒、勤 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如是 七种,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应当知,是名菩萨律仪戒。” [12]
《瑜伽论》系的菩萨戒,是渐次戒。在受这一类戒之前,是要先受七众的别解脱戒之后,才 能具备受菩萨戒的资格,这是和梵网类的菩萨戒不一样的。
《瑜伽师地论》的摄善法戒,包括了菩萨在受了律仪戒之后为求大菩提而从身口意三业修积 的一切善行。而饶益有情戒则含摄了菩萨所有一切利益安乐众生的行为。如论中说:
摄善法戒者,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所有一切为大菩提,由身语意积集诸 善,总说名为摄善法戒。此复云何?谓诸菩萨依戒住戒,于闻于思于修止观于乐独处,精勤 修学,……如是等类所有引摄护持,增长诸善法戒,是名菩萨摄善法戒。
云何菩萨饶益有情戒?当知此戒略有十一相。何等十一?谓诸菩萨于诸有情能引义利,彼彼事 业与作助伴,于诸有情,随所生起疾病等苦,赡侍病等亦作助伴,又诸菩萨依世出世种种义 利,能为有情说诸法要,先方便说先如理说,后令获得彼彼之利。[13]
此中把饶益有情戒总括为十一种,恐繁不录。而《瑜伽论》系的摄律仪戒,虽是以七众所受 别解脱律仪为基础的,却有其超胜于七众别解脱律仪的力量。如说:
如是菩萨所受律仪戒,于余一切所受律仪戒最胜无上,无量无边大功德藏 之所随逐。第一最上善心意乐之所发起,普能对治于一切有情一切种恶行。一切别解脱律仪 ,于此菩萨律仪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数分不及一,计分不及一,算分不及一,喻分 不及一,邬波尼杀昙分亦不及一,摄受一切大功德故。[14]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菩萨受律仪戒,是由第一最上善心意乐之所发起,菩萨受戒,是以无上 的菩提心为趋动力,这与声闻者注重个己的解脱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文中的“邬波尼杀昙” ,译为近少、微细等,释其义,则是数之极限。此是菩萨律仪戒既含盖了一切律仪戒同时又 超绝于一切律仪戒的殊胜处。
在《瑜伽戒本》中,重戒列了四条,《瑜伽》系的菩萨地持戒本也是一样,这四条重戒是: 一,自赞毁他戒;二,故悭戒;三,故戒;四,谤菩萨戒。这和梵网系的菩萨十重戒的后 四戒是一样的。为什么瑜伽和地持两种戒本要比璎珞和梵网的重戒少了六条呢?法藏大师认 为,《梵网经》因为是就七众弟子共通受持的缘故,所以具体地说了十条重戒,而后面四条 对于 出家人,罪过偏重,所以地持和瑜伽戒本,只列后四条为重戒,且后面四条,只有菩萨才成 重戒的缘故。而圣严法师又补充道:因为璎珞与梵网是属于顿立戒,所以除了菩萨的特别戒 目,尚应列入七众共通的根本或基础戒目,所以成为十戒。瑜伽与地持,是渐次戒,是已经 受过了七众基础的共通戒,所以只标菩萨特重的后四条戒就够了。对于梵网系的十重戒中的 第五酤酒戒和第六说四众过戒,法藏大师认为在家人特别容易犯到,所以偏重在家的大乘戒 ——《优婆塞戒经》在杀、盗、淫、妄四根本之外加此两条,成为六重。而这两条对于出家 众 ,相对在家人来说,犯到的机缘也许少些,所以《瑜伽论》系的另三种戒本都没有提到。
对于轻戒,瑜伽戒本列了四十四条,地持、善戒二本稍有增减,但大同于瑜伽。优婆塞戒本 则列了二十八条。
相对于《璎珞经》的菩萨戒有受无舍之说法,《瑜伽论》却认为菩萨戒也是有舍的,那是两 种条件构成的,一是自己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二是现行上品烦恼犯四重戒法。如云:
菩萨于四种他胜处法,随犯一种,况犯一切,不复堪能于现法中增长 摄受 菩萨广大菩提资粮,不复堪能于现法中意乐清净,是即名为相似菩萨,非真菩萨。菩萨若用 软中品缠,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不舍菩萨净戒律仪,上品缠犯,即名为舍。若诸菩萨毁犯四 种他胜处法,数数现行都无惭愧,深深爱乐,见是功德,当知说名上品缠犯。[15]
又云:
“略有二缘舍菩萨净戒律仪,一者弃舍无上正等菩提大愿,二者现行上品缠犯他胜处 法。”[16]
他胜处法,即是为他所胜,意指烦恼等力占了上风 。而如果由于道力弱而为烦恼所胜,触犯四重戒法,自己还无惭无愧,不见其罪,反谓功德 ,深生乐著,数数触犯,这即构成了上品缠(烦恼)犯,便是放失了菩萨戒。虽然如此,但还 允许再受,且再受的菩萨戒不是新得的,这说明虽然由于恶势力增盛而一时失去了菩萨净戒 ,也只是失去了其现行力用而体却无失的。如论说:
非诸菩萨,暂一现行他胜处法,便舍菩萨净戒律仪如诸BD 4F 艹刍犯他胜 法即便弃舍别解脱戒。若诸菩萨由此毁犯,弃舍菩萨净戒律仪,于现法中堪 任更受,非不堪迁,如絆艹刍住别解脱戒犯他胜法于现法中不任更受。[17]
又说:“若诸菩萨转受余生忘失本念,值遇善友,为欲觉悟菩萨戒念,虽数重受,而非新受 亦不新得。”[18]
对那些由于中下品烦恼所使而犯戒的菩萨,《瑜伽论》中也指出了忏悔的方法,若是由中品 缠犯则应对三人或三人以上而忏悔,若是下品缠犯则应对一人发露忏悔。如论中说:
又此菩萨一切违犯,当知皆是恶作所摄,应向有力于语丧义能觉能受小乘 大乘补特伽罗发露忏悔。若诸菩萨以上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失戒律仪,应当更受。若中 品缠违犯,如上他胜处法,应对于三补特伽罗或过是数,应如发露除恶作法,先当称述所犯 事名,应作是说:长老专志,或言大德,我如是名违越菩萨?.奈耶法,如所 称事犯恶作罪,余如絆艹刍发露悔灭恶作罪法,应如是说。若下品缠违犯如上 他胜处法及余违犯,应对于一补特伽罗发露,悔法当知如前。若无随顺补特伽罗可对发露悔 除所犯,尔时菩萨以净意乐起自誓心,我当决定防护当来终不重犯,如是于犯还出还净。[19]
对于菩萨戒的求受方法,《瑜伽论》系的菩萨戒经作法最早的当是昙无谶传来我国,即《地 持 经》作法,相传是弥勒菩萨所说,而原本是灯明佛说,这种作法在《瑜伽师地论》里有详细 开示,[20]而在吉藏大师的《菩萨戒义疏》中将这一类作法记述了下来:
若菩萨发无上菩提愿已,于同法菩萨已发愿者,有智有力善义能诵能持, 于此人所,先礼足已作是言:我某甲,从大德乞受菩萨戒。大德于我不惮劳苦,哀愍听许。 (三说)次起礼十方诸佛,更请师云:惟愿大德授我某甲菩萨戒。(三说)次生念,不久当得无 尽无量大功德聚。师应问言:汝是菩萨不?已发菩提愿未?问竟应言:法弟听,汝欲于我受一 切菩萨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戒是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菩萨所住戒。过去 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否?答,能。(三说)师应起 自礼佛竟,作是言: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受菩萨戒,我为作证,一切十方无量 诸佛,第一无上大师,于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现前见学者,证知某甲菩萨于我某甲菩萨前三说 受菩萨戒。(三说)然后结撮赞叹,便散席。[21]
在《瑜伽论》中,亦许可在没有功德具足的菩萨学人堪能传授戒法之时,可以在如来像前自 誓受。如说:“又诸菩萨欲受菩萨净戒律仪,若不会遇具足功德补持伽罗,尔时应对如来像 前自受菩萨净戒律仪。”[22]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三聚净戒是菩萨戒的全部内容,本着菩萨利生 的积极精神而总括了佛法的一切修学法门。《璎珞经》是以十波罗夷为摄律仪戒,以八万四 千 法门为摄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安乐为摄众生戒。而《瑜伽师地论》系的菩 萨戒是以七众别解脱律仪作为菩萨律仪,但由于受戒时所发的无上菩提心而使菩萨律仪超越 了七众别解脱戒。《瑜伽论》系菩萨戒的摄善法戒包括了菩萨为求大菩提而修积的一切善行 ,而饶益有情戒概略说有十一种。《瑜伽论》系的菩萨戒属渐次戒,而《璎珞经》菩萨戒属 顿立戒。
四、晋唐时期的高僧与菩萨戒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佛教从汉时开始传入,到两晋时已有相当的发展,而到了南北朝时, 虽是诸雄逐鹿,战乱频仍,而佛教却更形兴盛。隋时,继南北朝出现《毗昙》、《成实》、 《摄论》、《涅?1》、《地论》等各家学说之后,随着政治局面的统一,佛 教也综合了南北体系而形成了划一时期的特色,出现了天台宗和三论宗等宗派佛教,而各宗 派体系交光互摄,法流所及四邻诸国,到唐代,随着国家的强盛发达,佛教已得到了空前的 发展,相继出现律宗等更多宗派佛教,而奠定了八大宗的格局。这些,都是和各时代的大德 之努力分不开的。在这一时期,佛教大德对菩萨戒的贡献如何呢?我们选取三位来略加介绍 。
(一)智岂页大师和菩萨戒
智岂页(538—597)大师,是天台宗的实际创立者,他从当时 流行的大乘经里举出《法华经》为 中心,而以南北朝佛教义理为根据,特别发展了慧文的一心三观说和慧思的诸法实相说,而 提出了“圆融三谛”、“一念三千”的新义。他的思想,是将法华经精神与龙树教学以中国 独特的形式加以体系化而成。又将佛教经典分为五类,即以华严时、阿含时、方等时、般若 时、法华涅B231时所说各为一类。又将佛陀的教化方法与思想内容各分 为四种,教化方法的四种是化仪四教即顿、渐、秘密、不定四种,思想内容的四种即是化法 四教:三藏教、通教、别教、圆教。这一综合性的佛教体系,被视为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教判 组织。而依禅观而修的止观法门,为大师最具独创性的法门。
智者大师生平著述宏富,少部分是他亲自撰写,大部分由其弟子灌顶随听随录整理成书。有 《法华疏》、《净名疏》、《摩诃止观》、《维摩经疏》、《四教义》、《金刚般若经疏》 、《禅门要略》、《观心论》等数十 种。这些著述,建立了天台一宗的解行规范。其特点在于教观双运,解行并重。其学说对于 中国佛教,影响是非常大的。
他在《妙法莲华经玄义》中这样解释大乘戒。言大乘者,菩萨持性重讥嫌等无差别。自求佛道性重则急,为化众生讥嫌 则急。小乘自调,性重则急,不度他故讥嫌则宽。菩萨具持两种,故名大乘戒。[23]在同书中,他又将菩萨戒判归别圆教法:
他云,梵网是菩萨戒。今问:是何等菩萨戒?彼若答言,是藏通等菩萨教 者,应别有菩萨众?众既不别,戒何得异?又若别明菩萨戒,何等别是缘觉戒?今明三藏三乘 无别众,不得别有菩萨缘觉之戒也。若作别圆菩萨解者可然。何者?三乘共众外别有菩萨故 。[24]
之所以主张菩萨戒不属藏通教法而属别圆教法,其理由是藏通二教没有单别的菩萨众,而别 圆教法中才有单别的菩萨众。这在《法华玄义释F8E0》中有解释:
今问三B05C菩萨及大品中三乘共位菩萨为持何戒?若持 梵网,何故重仍存四,轻分四篇?今小吉既与僧残共篇,忏法一概对首,况夷愆许忏,许增 益受,如是等异不可具之,故知前之二教三乘共行,别圆二教专于梵网。[25]
这里指出藏通二教中所持的戒律重有四条即杀盗淫妄,轻分四篇即僧残、波逸提、提舍尼、 突吉罗,而梵网菩萨戒重有十戒,轻有四十八,况且菩萨戒之轻戒犯则与声闻僧残同罪,忏 悔方法一概是对首忏,十重犯则同波罗夷,但许可忏悔,许可重受,这些都是不同的地方, 说明梵网不是藏通二教三乘共行之法,而是别圆的教法。但是,智岂页大师在其《妙法莲华经 玄义》中又特别说明了上述的看法是“待粗”的相对说法,若是开粗显妙,会归中道第一妙 谛,则三皈五戒十善二百五十戒等都是大乘第一义,都是绝待妙戒。如说:
三乘众外无别缘觉,此说犹是待粗之戒耳。开粗者,BC2E尼学者即大乘学;式叉,式叉即是大乘第一义光,非青非黄非赤白,三归五戒十善二百 五十皆是摩诃衍,岂有粗戒隔于妙戒?!戒既即妙,人亦复然。汝实我子即此义也。是名绝待 妙戒。[26]
这里隐隐透露出了大乘菩萨戒是以中道第一义谛为戒体的。在《摩诃止观》中这一意思显露 无余:
故梵网云,戒名大乘,名第一义光,非青黄赤白,戒名为孝,孝名为顺, 孝即止善,顺即行善,如此戒者,本师所诵我亦如是诵。当知中道妙观戒之正体。[27]
由此中道之戒,把大乘菩萨戒的深广意蕴显发无余,菩萨戒的特质在于此。《摩诃止观》继 续发挥到:
中道之戒,无戒不备,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义谛戒也,用中道慧遍 入诸法。故经云,式叉,式叉名大乘戒也。[28]
用中道妙观的智慧持任何戒都是大乘戒,修任何法都是大乘戒。又解释智所赞戒和自在戒即 是这菩萨戒,如说:“智所赞戒,自在戒,则约菩萨化他,为佛所赞,于世间中而得自在, 是约俗谛持戒也。”[29]
上面说过,依禅观而修止观法门,是智岂页大师最具独创性 的实践法门。如慧思大师在其所撰 的《诸法无诤三昧法门》中说:“夫欲学一切佛法,先持净戒勤修禅定,得一切佛法诸三昧 门 ……如是无量佛法功德,一切皆从禅定生。”[30]佛法功德,一 切智从禅定生。可见禅定的重要,然而无戒不生禅,戒律是禅的基础,持戒清净才能生诸禅 定,由诸禅定才能出佛功德。正如智者大师在《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中所说:
复次,今明持戒者,但随分随力而修习,令增进渐渐清净。若不尔者,不 能生诸禅定……行者持戒,能生禅定。破戒,即覆禅定。行者持世间戒净故,即发世间禅定 ,若持世间戒不净,即覆世间禅。出世间戒及出世间上上戒,持则发禅,毁则覆禅。[31]
(二)吉藏与大乘戒
吉藏(549—623),隋代高僧,他由法朗得承罗什、僧肇所传的三论法门,对魏晋南北朝所有 的各家学说一一加以批判,特别是破斥当时的成实师等,形成了三论一大宗派。吉藏先后著 成《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的注疏及《三论玄义》、《大乘玄义》、《二谛义》 等,把般若无所得、性空的义理发挥无遗。
吉藏大师对菩萨戒的认识观点,也是基于般若实相立场而言,如其在释菩萨戒体时即主张大 乘是应机与法,不应有定执,若有定执即成诤论,而成为趣向阐提之因。如说:
问:戒以何为体?答:?.昙以色为体,成论非色非心为体, 譬喻、僧癨明离思无报因,离受无报果,故以心为戒体。今明大乘适缘所宜 ,无有定执。若有定执即成诤论,趣向阐提。[32]
这种观点,在他的《胜宝窟》中解释“乘”义时表现得更明白:
乘有三种,谓乘性、乘随、乘得。忘失正法者,谓失乘性,乘性即是实相 理。忘失正法则忘失大乘者,第二明失乘得。乘得即是乘果,乘由实相理成,既忘失实相, 则忘失大乘也。忘大乘则忘诸波罗蜜者,第三忘失乘随。乘随谓因也,以随顺实相以修诸度 ,故以诸度故名乘随。问:此释出何文?答:龙树十二门论云,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通 达是义,则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大分深义所谓空也,所谓乘性。通达是义 ,则通达大乘,即是乘得。具足六波罗蜜,即是乘随。[33 ]
即是以实相之理为大乘法的体性,以能证正法果为乘得(佛果),以随顺实相而以六度波罗蜜 为大乘之因。明确指出这样解释的依据即是《十二门论》所说的“大分深义,所谓空也。若 通达是 义,则通达大乘,具足六波罗蜜,无所障碍”。六波罗蜜中,戒波罗蜜即居其二,无疑是以 性空无所得的实相理为其体性。
在他的《法华义疏》中说:“菩萨有三种戒,一,息一切恶谓摄律仪戒;二,修一切善谓摄 善法戒;三,度一切众生谓度生戒。”[34]在举出了菩萨三聚 净戒之后,他认为这三种戒都是以止恶为体:
今明三戒并以止恶为体。初戒止息威仪之恶,次止不行善之恶,后止不度 人之恶。[35]
当问到为何菩萨戒只说三聚净戒时,吉藏大师回答:“息一切恶戒后得累无不尽果,行一切 善戒后得法身德无不圆,度众生戒亦令他得此二,故持于三戒,自他俱证法身。”[36]意谓佛法即是止恶行善,这含盖了一切法门,说三聚净戒就包含了 一切佛法。这在他的《百论疏》中也说到过:
佛法大宗,唯诫与劝。恶止,明诸恶莫作,谓诫门也。善行,则诸善奉行 ,明劝门也。七佛相承,未制别戒以来皆前说通戒。[37]
通戒,即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为七众通共受持之戒。梵网菩萨戒也是通戒,“菩萨 戒皆是在华台上舍那佛说,尔时无起恶缘,此是顿制。”[38] 这里说明了梵网菩萨戒是顿立戒,其原因是那时不见众生造恶作为前提。而止恶行善即是中 道。如说:“恶止明其所离,谓非有义。善行明于所得,即非无义。非有非无,故名中道。 ”[39]
吉藏大师还说明戒是常法,所以要有受法。如彼在《胜宝窟》中说:
问:何故戒法一种,要须受耶?答:欲显恶可顿止。以戒是止恶为宗,故 有受法,以要期顿发故也。善难并生,余行皆是修善为宗,故无受法,以渐生故也。问:若 恶可顿止,善不可顿生者,亦应惑可顿灭,解不可顿生?答:戒是止相,其相即戒,故常有 戒法。恶有顿止之义,余善是动相,修习方生,不可一时并修诸善。灭惑生解,并是行善, 故与此非类。[40]
恶可顿止,而戒是常法。这可说是吉藏大师基于性空不可得的立场而作出的非常耐人寻味的 解释。吉藏大师还举了宝珠三义来说明菩萨戒:“于戒有三,一清净义如珠,二圆正无缺故 如珠,三戒可宝重故如珠。”[41]这在《胜宝窟》中戒所对 治门有更进一步的阐发:
大宗此三种戒,则无恶不止,无善不行,无人不度。则五住地惑,通是所 治也。然戒法以止善为体。止弃物之恶为摄众生戒,止不修行之恶,为摄善法戒,除此而外 ,止起恶之心,为摄律仪。故三戒别治三惑。又此三戒,行(治)二乘三戒恶 。摄律仪者,遍防三业罪非,行二乘但防身口;摄众生者,不弃物之心,行二乘独善之行;摄善法者,誓行众善,行二乘偏近小行。[42]
文中加点之三个“行”字,疑为“治”字。正因菩萨三聚戒,能止一切恶,故具清净义、圆 正无缺义、甚可宝重义,是世出世间最上第一的摩尼宝珠。所以正如吉藏大师在《胜宝窟 》中所说:“戒律是佛法寿命,戒律住故佛法性(?疑为住字),戒律灭故佛法灭。”[43]又说愿戒相摄:“初一愿自行,成上摄律仪戒;第二外化愿,成上摄 众生戒;第三护法愿,成上摄善法戒。”[44]则我人为得累无 不尽,法身功德圆满之无上菩萨果,宁可不发是等弘愿?宁可不持是等大戒焉。
(三)道宣与大乘戒
道宣(596—667),是唐代的律宗高僧,他继承了北朝慧光律师到智首律师的系统,专事《四 分律》的弘扬,著了《四分律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钞》等大部著作。但道宣律师 “虽宗小乘四分律,然实视之为大乘,观其以心为戒体可知其意矣,而观于后世罕议四分为 小戒者,亦可知其消息矣。”[45]汤用彤先生的这段话,可谓 中肯而得体之语。诚如所说,道宣律师是将四分律看作大乘戒律的。他在《行事钞》中说:
问:此教宗是何乘而发大乘志耶?答:此四分宗义当大乘。戒本文云,若 有为自身欲求于佛道,当尊重正戒,及回施众生共成佛道。律中多有诚例,光师亦判入大乘 律限。[46]
这是继承慧光律师将四分律判入大乘律。道宣律师在他的《羯磨疏》中还就律文搜寻出五种 理由,来证明四分宗通大乘,这五种理由即是:一、沓婆回心[47]:僧残中无根谤戒说沓婆得了罗汉以后,发生厌弃此身无常之心,欲修利他行,求牢固 法。这便是回心向大的很好说明。二、施生成佛[48]:戒本尾 回向文有“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两句,和《华严》、《法华》圆顿之意相通。三、识 了尘境[49]:单提法中妄语戒解释见闻觉知说眼识能见等,这 也和大乘毗昙的说法相通。四、相召佛子[50]:律序一再说:“ 如是诸佛子”、“佛子亦如是”,佛子的称呼简直和《梵网》大戒一例。五、舍财用轻[51]:舍堕戒所舍的财物,如果僧用不还,只犯突吉罗轻罪,这和 大乘戒以意业分别轻重相通。这五种理由即是宣律师所说的“律中多有诚例”。就由这《四 分律》通于大乘的说法进一步开展,道宣认为整个戒学应以大乘三聚戒为归宿,而此三聚戒 又是佛的三身之因,包罗万行,所以戒学的实质是举一全收,属于大乘一实圆顿妙宗的。至 于律仪方面分别大戒、小戒,这不过是随机制立的一种形式而已。如他在《释门归敬仪》中说:
揖佩三身,凭依三学。爰初投足,先奉戒宗。戒本有三,三身之本。一律 仪戒,谓断诸恶,即法身之因也。由法身本净,恶覆不显,今修离恶,功成德现故。二摄善 法戒,谓修诸善。即报身之因也。报以众善所成,成善无高止作,今修止作二善,用成报佛 之缘。三摄众生戒,即慈济有心功成化佛之因也。以化佛无心,随感便应,今大慈普济,意 用则齐。约佛有三,随义三别,境非心外,百虑咸归。理实如此,不可余见。或迷此及试重 广之,然则功德之本非戒不弘,道初俗归,必先敬受。随境起心,无非三戒。如约一生心不 怀恶,摄律仪也。有慈起善,摄善法也。将济离苦,护众生也。[52]
宣律师在《行事钞》中说:
原夫大小二乘,理无分隔。对机设药,除病为先。故鹿野初唱,本为声闻 ,八万诸天,便发大道。双林告灭,终显佛性,而有听众,果成罗汉。以此推之,悟解在心 ,不唯教旨。……今有不肖之人,不知己身位地,妄自安托,云是大乘,轻弄真经,自重我 轻。即胜经说,昆尼者即是大乘学。智论云,八十部者即尸波罗蜜。如此 经论不入其耳,岂不为悲![53]
这的确是将四分以归大乘的。对于大小互谤,道宣律师举《百喻经》里的一个譬喻来晓明其 弊以相警策:
若有一师畜二弟子,各当一脚随时按摩,其大弟子,嫌彼小者,便打折其 所当之脚,彼又嫌之,又折大者所当之脚。譬今方等学者非子小乘,小乘学者又非方等,故 使大圣法典,二余皆亡。[54]
对于那些自视大乘而轻贱比丘等声闻戒的人,宣师劝道:“初心大士,同声闻律仪,护讥嫌 性重无别,即涅B231经中,罗刹乞微尘浮囊,菩萨不与,譬护突吉罗戒 也。”[55]在大海中,以浮囊渡越,哪怕是微尘那样小的针孔 ,也是要命的。菩萨护持威仪轻戒,当有此心情。对于大乘戒,宣师认为身口威仪等不异声 闻,尤其对治意业细罪,更是超过声闻多多。“若据大乘戒分三品,律仪一戒不异声闻,非 二三有异。护心之戒,更过恒式。”[56]所以对于身口之粗罪 ,理当护持更严。在《净心诫观法》中云:“吉罗须护持,况言犯四重,三聚戒清净,布萨 心欢喜。”[57]菩萨持戒,当性遮轻重,无戒不持,无恶不断, 无善不修,无人不度,这才能体现大乘菩萨的实质精神。
从上来探讨,我们知道,天台宗的实际创立者智者大师以其独特的判教方式把菩萨戒判入别 圆教法,更以中道妙观为戒正体,则声闻等戒,莫非绝待妙戒。世出世间一切功德,持戒则 发,非戒不办。而三论宗吉藏大师,本于实相之理,性空无所得,无诤戒体,适缘为用,实 相即是戒之体性,实相无相无不相,菩萨俗谛持戒,顿止一切恶,故明戒是常法,而愿戒相 摄,戒之在我,实乃妙谈。律宗道宣律师,判四分以通大乘,戒学竟归三聚法,合江大小, 利及千载,功不可没。
五、梵网菩萨戒的内容组织及其思想
梵网菩萨戒,是所有菩萨戒经在中国流通得最广的菩萨戒法,由此可知中国人对梵网菩萨戒 的喜爱,考其原因,一是梵网菩萨戒十重四十八戒,戒文详具;摄机亦广,涵容在家出家, 但解法师语,六道众生尽受得戒;就其内容中之十重,身口意三业之恶,通属对治。又是佛 初成正觉时顿立的通戒,不经七众而可单受等不一而足。这里即拟对梵网菩萨戒的内容、组 织和思想,作一略述。
既是菩萨戒,其内容当是三聚净戒。梵网不出三聚名,而就其逐戒的内容而言,三聚之实, 无不全具。且举其一以说明。
十重之首戒云:“若佛子,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F550 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 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58]此中从“自杀教人杀……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即是菩萨杀戒之律仪戒;而“菩 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即是摄善戒;“方便救护一切众生”则属利益众生,意甚明了 。而十重四十八轻,逐条行文,略一分析,亦是如此,所以随举一戒,即具三聚,止恶、兴 善、度人,包含无遗。
而菩萨梵网戒有组织即由十条重戒和四十八条轻戒为主,前有长行,述佛说戒之经过缘起, 后有长行重颂之流通分。而四十八轻戒又可分作五类,从第一条到第十条,出大本六度品 ;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出灭罪品;第二十一条至三十条,出制戒品;第三十一条至三十九 戒,出梵坛品;后九戒不详出处。而十重戒出八万威仪品。
就其思想来说,即于菩萨行之悲智利他以臻菩提来说,菩萨发愿,乃本于智的悲愿,“是故 戒 光从口出,有缘非无因故光。光非青黄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59]此即第一义光,即属智。本诸于智的十重四十八轻戒,举一即具三 聚,乃是由于利他的悲愿而行禁戒。“是诸佛之本源,行菩萨道之根本,是大众佛子之根本 。”[60]由双运悲智利人利己,觉众生之佛性德能,起菩萨的六 度万行,达福慧二严的佛果圆满,是为至极。
六、结 语
上来诸节行文,索诸先觉,以求后觉在我。本着学习的角度,逐一略究菩萨戒之起源、传译 、流布以及诸高僧之于菩萨戒的认识与贡献,在佛教传入中国达二千年后的今天,律之不行 已久,而作为一名衲子后学,犹忆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之古训,出家既晚,而业深障重 ,慧浅福薄,然尚望出离有期。而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在我也。惟祈方家援扶,大力 增上之悲光照佛。
注释:
[1]《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正藏》卷24,1020页中下。 [2]~[11]《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大正藏》卷24,1021页中。
[12]《瑜伽师地论》卷40,《大正藏》卷30,511页上。
[13]《瑜伽师地论》卷40,《大正藏》卷30,511页中下。
[14]《瑜伽师地论》卷40,《大正藏》卷30,515页上。
[15][16][17][18]《瑜伽师地论》卷40,《大正藏》卷30,515页下。
[19]《瑜伽师地论》卷42,《大正藏》卷30,521页上中。
[20]《瑜伽师地论》卷40,《大正藏》卷30,514—515。
[21]《菩萨戒义疏》卷上,《大正藏》卷40,568中下。
[22]《瑜伽论》卷42,《大正藏》卷30,521中。
[23]《妙法莲华经玄义》卷三下,《大正藏》33,717中。
[24]《妙法莲华经玄义》卷三下,《大正藏》33,717下。
[25]《法华玄义释》卷八,《大正藏》33,873中。
[26]《妙法莲华经玄义》卷四上,《大正藏》33,718上。
[27]《摩诃止观》卷四上,《大正藏》46,37中。
[28]《摩诃止观》卷四上,《大正藏》46,37下。
[29]《摩诃止观》卷四上,《大正藏》46,37下。
[30]《诸法无诤三昧法门》卷上,《大正藏》46,627下。
[31]《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二,《大正藏》46,485上。
[32]《法华义疏》卷二,《大正藏》34,474下。
[33]《胜宝窟》卷上末,《大正藏》37,24中。
[34]《法华义疏》卷二,《大正藏》34,474下。
[35][36]《法华义疏》卷二,《大正藏》34,474下。
[37]《百论疏》卷上之中,《大正藏》42,248下。
[38]《百论疏》卷上之下,《大正藏》42,255上。
[39]《百论疏》卷上之中,《大正藏》42,248下。
[40]《胜宝窟》卷上末,《大正藏》37,20下。
[41]《法华义疏》卷二,《大正藏》34,475中。
[42]《胜宝窟》卷上末,《大正藏》37,21上。
[43]《胜宝窟》卷中末,《大正藏》37,43下。
[44]《胜宝窟》卷上末,《大正藏》37,26上。
[45]汤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第184页,中华书局,北京,1982年。
[46]道宣《行事钞》卷上三,《大正藏》40,26中。
[47]道宣《行事钞》卷上三,《大正藏》22,587上中。
[48]道宣《行事钞》卷上三,《大正藏》42,1033下,1041上。
[49]《四分律》卷十一,《大正藏》22,436中。
[50]《四分律》序文,《大正藏》22,568上。
[51]《四分律》卷六,《大正藏》22,603上。
[52]《释门皈敬仪》卷上,《大正藏》45,856中下。
[53]《行事钞》卷中一,《大正藏》40,49中下。
[54]《行事钞》卷中一,《大正藏》40,49中下。
[55]《行事钞》卷中一,《大正藏》40,49中下。
[56]《行事钞》卷下四,《大正藏》40,149中。
[57]《净心诫观法》卷上,《大正藏》45,820中。
[58]《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续藏》24,1004中。
[59]《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续藏》24,1004中。
[60]《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卷下,《续藏》24,1004中。